地    税

【概况】  2016年,丹阳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2.7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降低13.59%。其中税收收入41.2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降低21.57%,公共预算收入34.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降低21.4%;自行征收剔除营业税以外税收共计15.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55亿元,增长11.27%;征收社保费18.33亿元、其他基金费3.17亿元。市地税局获镇江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江苏省“2015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市地税局和第一分局获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市纳税服务局获镇江市青年文明号、镇江市党员示范岗。全局35人次获得丹阳市级以上表彰。
(陈爱芹)
【地税服务创新】  2016年,市地税部门深化地税服务工作。打造“互联网+涉税审批”品牌,在全省首批实现涉税审批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两个减负”,《依托互联网+提升管理服务质效》专稿被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简报》、《江苏地税简报》刊发。主动与国税对接,梳理制定年度重点合作事项,在设立登记、培训辅导等诸多方面探索创新。简并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推广“一次性告知软件”,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联合财政、涉税中介机构等开办“纳税人学堂”12次,培训纳税人近2000人次。
(陈爱芹)

图125  2016年3月,市地税局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组织第一季度业务考试(陈爱芹)
【营业税改增值税】  2016年,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抽调18名骨干组成业务指导小组,开展营业税税源清理,清理入库营业税等2000余万元。开展《“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地方税收及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影响》专题调研,前瞻性研究“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结构及对策,为政府献计献策,报送的《营改增首周平稳运行》信息被省政府《信息摘报》刊登。推进金税三期工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建立“三方合作办税点”加强“营改增”后建筑业税收管理,国地两税共同委托建管处代征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预缴税款及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缴的各项税费,全年代征地方税收2.67亿元,有效消除“营改增”过程征收盲点。以“营改增”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国地两税共同委托各镇财政部门继续代征个体零散税收,全年入库地方税收3646.51万元。
(陈爱芹)
【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2016年,市地税部门将税收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地税服务经济职能。开发“税收分析平台”“收入预测系统”,每月从税收观察角度,深入进行产业结构、行业动态、企业变化以及区域发展分析,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税收分析报告发送市委市政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股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高收入个人等个人所得税征管,对411名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补征个人所得税1420万元,为2485名企业高管建立收入台账,将102户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登记范围。聚集大企业管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发放风险提示函21户次,解决涉税问题35个,合计入库税款1.51亿元。加强中等风险应对质效管理,设置“人均月平均完成应对户次”量化考核指标,全年中等风险推送1520户,应对入库税款3.65亿元,税收贡献率10.58%,较好发挥风险管理对组织收入的促进作用。
(陈爱芹)
【法规制度建设】  2016年,市地税系统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基石,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办法等制度,把法规制度建设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实现税收执法岗、权、责一体化。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务稽查,推行电子税务稽查,提高信息化稽查能力,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做假账、账外账等偷逃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稽查查补收入4349.04万元,自查收入8296.24万元,合计入库12645.28万元,创历史新高。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广泛性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简化税费优惠审批、备案流程,开展政策落实个性化服务,充分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全年共落实税收优惠5.8亿元。
(陈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