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概况】  2016年,丹阳市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及区域特色,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73起,其中“12315”系统1371起,“12331”系统10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85万元。“12315”系统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98%,“诉转案”46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开展2016年商品检测工作,完成商品检测242批次,接到不合格报告20份。制定《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手册》,并组织系统培训,开展消保业务知识考试,提升基层消保维权水平。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中消协“新消费我做主”的年度主题,开展“3·15”系列活动,组织各类检查5次,普法活动16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
(温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