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16年,丹阳市检察院以体系化建设为突破口,突出司法办案,全面提升监督能力,打造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品牌,推动党委政府出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工作办法。建成江苏省首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中心。牵头成立江苏首个县市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共选任员额检察官36名,配备检察辅助人员41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共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件。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7件5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0件429人,不批准逮捕92件130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3件120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94件1163人,不起诉9件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7件10人。利用现代网络载体,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丹阳检察在线”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国检察微博20强”,制作的督促履职微信作品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00余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60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余条。市检察院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工作区、镇江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20余项。
(杨  磊)

图62  2016年3月4日,市检察院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杨  磊)
【首批员额检察官上岗】  2016年12月8日,丹阳市检察院举行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首批员额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官的统一称谓)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34名员额检察官正式上岗。员额检察官将围绕司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强化法律监督,担负起办案的主体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  磊)

图63  2016年12月8日,市检察院首批员额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杨  磊)
【诉讼监督】  2016年,丹阳市检察院共立案监督3人,追捕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格局,共发出支持起诉书1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16件,针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2份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
(杨  磊)

图64  2016年5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会(杨  磊)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6年,丹阳市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3件13人,渎职侵权犯罪3件6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7件,为国家挽回损失900余万元。查办科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3人。坚持一案双查,在供销系统“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领域查处丹阳市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胡某某等3人受贿、滥用职权案。结合办案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份,撰写案例剖析报告11份,发出预警类检察建议4份。组织20余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2100余人次。警示教育基地被丹阳市委列入全市首批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打造立体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平台”项目被评为丹阳市首届“十大法治实践优秀案例”。
(杨  磊)
【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成立】  2016年6月3日,由丹阳市检察院牵头组建的江苏首个县级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成立。近年来,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有些环境损害造成的污染大难修复,有的甚至不可修复,为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更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联合丹阳市开发区、法院、环保、国土、公安等单位共同建立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基地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下辖的修复林地约10公顷,目的是在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如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无法完全修复的,要求违法者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最终落实违法者的环境修复责任。
(杨  磊)

图65  2016年6月3日,江苏省首个县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成立(杨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