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概况】  2016年,丹阳市纪委落实丹阳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督促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主责部门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加大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建立行政执法单位问题线索衔接、移送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王渭清)
【履职尽责专项督察】  2016年,丹阳市纪委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对全市重点工程、产业类项目推进,征收拆迁等系列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察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一律对相关领导及单位进行问责追究,一律予以通报曝光,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肃处理。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追责问责。对吕城花家养猪场关闭拆除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力问题调查核实,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丹阳市粮食局、吕城镇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并通报,其中党纪处理6人,党内问责1人。对丹阳市电镀园区“8·6”火灾事故开展责任调查,及时对14名责任人员提出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建议。对“12345”热线的1起反映小作坊污染环境投诉件进行督办,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问责1人,同时向3个相关责任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加强自查,杜绝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王渭清)
【机关效能革命】  2016年,丹阳市纪委召开“效能革命”工作专题推进会,会同市级机关作风办召集“效能革命”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责任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监督,全力推进。发放效能建设调查问卷,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问题14条,对效能革命工作的意见、建议17条,同时配合市级机关作风办,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开展3次明察暗访,对9个单位11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通报,问责处理5人,转党纪处理1人。营造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和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氛围,按照市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在专项考察、学习、征求意见基础上,协助市委出台《丹阳市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大胆探索。
(王渭清)
【行政败诉案件追责】  2016年,丹阳市纪委强化行政败诉案件追责,严格根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过必纠。确保行政执法部门职、权、责相一致,最大限度扭转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结合“三转”要求,与丹阳市法制办对接,明确各自在行政执法数据上报、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方面职责分工并督促法制办对2016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败诉等情况予以书面通报,要求各败诉部门进行自查自纠,书面报送整改方案。会同法制办、市法院等对2015年度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逐件责任分析,对责任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对败诉案件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王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