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概况】 2016年,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开展4方面工作。一是助推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推动《中国制造2025丹阳“5+2”行动计划》落实,听取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军民融合式发展情况汇报;深化财政预算监督,专题调研审计监督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听取“同级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推动政府规范支出结构与专项资金管理,出台《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修正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听证;推进城乡建设,审议通过《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视察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召开政情通报会;视察水库建设与管护工作,调研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建设;听取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汇报,视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研品牌农业产业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听取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使用和管理,消火栓建设情况汇报,视察城乡药店经营情况;调研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食品安全工作建议书办理情况。二是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评议工作继续深化,对6个部门开展专项评议,6个单位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规范换届选举,开展划分选区、登记选民、提名推荐、召开选民见面会、投票选举阶段工作,同步推进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成果,对“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决定;对《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组织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39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2件136人(次)。三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建议督办采取代表视察、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出台《丹阳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试行办法》,从提交议案建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面对代表进行积分;出台《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拓展代表履职途径;规范代表活动开展,开展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全年353名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684人,收集选民意见585条,现场解答问题220条;在全市140个代表联络工作站组织市、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全年接待选民3000余人次;完成镇江市人大代表丹阳团述职工作;组织各类代表培训20余批次近2000人次;邀请50余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近400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四是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全年6人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或得到提拔任用;强化宣传和理论研究,发挥镇(街道)人大主观能动性,建立市镇两级人大宣传工作分工联系制度;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设人大论坛,开展“百日抄党章”,组织“家乡情结”主题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铁军”机关军事教育等四大主题活动。
(丁晓霞 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