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访 工 作

【概况】  2016年,丹阳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总量14353件次,其中“阳光信访”系统受理1257件。进京上访166批226人次,比上年批数上升90.8%、人次增长135.4%,进京“非访”9人次,比上年人次降低67.9%。到省上访71批344人次,比上年批数降低38.3%、人次降低43.8%。到镇江市上访58批300人次,比上年批数不变、人次增长53.1%。到丹阳市上访1718批13096人次,比上年批数降低5.2%、人次降低3.6%;到丹阳市集体上访436批11148人次,比上年批数降低9.7%、人次降低2.5%。全年安排市领导“信访接待日”47次,共接待来访群众559批4571人次。上报《信访要情》193期,下发领导接访督办函55件,交办越级访112件,完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三级终结”8件。为全国、省、市“两会”、首届丹阳眼镜文化旅游节、杭州G20峰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镇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丹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发挥作用,完成省、市提出的“四个确保”工作目标。
(夏  琼)
【信访活动特点】  2016年,信访活动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特殊信访群体上访频繁。如“民代幼”教师、离岗村妇女主任、离岗“赤脚兽医”、涉军退役人员、离岗乡村医生、部分原镇办企业厂长经理等。二是涉众型金融集资类投资公司停止向投资户返利引发的投资户讨要集资款事件。三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协议借款难以兑现引发的集访。四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因房屋交付延期问题引发的集访。五是历年失地农民因养老保险问题引发集访。
(夏  琼)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  2016年,丹阳市根据江苏省和镇江市信访部门的要求,印制2000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宣传手册,于2016年2月3日在市行政中心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全市33家行政单位出台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按要求在网上公示清单,10月进行清单汇编,出台《丹阳市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汇编》。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厘定职责边界,回归信访本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夏  琼)
【权益保障卡推行】  2016年,江苏省将推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作为全省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5月11日,丹阳市召开全市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工作部署会,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采购打印设备。5月17日,组织全市镇(区、街道)信访主任和信访局科室负责人专程到泰州市海陵区学习考察权益保障卡的发放和使用。6月14-16日信访局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淮安市楚淮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全市权益保障卡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力争在2017年全面发放。
(夏  琼)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  2016年,丹阳市信访局根据江苏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上级交办给丹阳市17件信访积案。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丹阳市确定市级包案领导人,制定化解方案,交办的17件信访积案,化了5件,三级终结1件,程序性终结4件,办结7件。通过信访积案的有效化解,减少信访积案存量。
(夏  琼)
【“骨头案”攻坚化解活动】  2016年,镇江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骨头案”攻坚化解活动的意见》,交办给丹阳市6件“骨头案”(历时长,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久拖未决的信访疑难案件),并要求在2016年底必须化解30%。市包案领导人牵头协调,责任单位积极行动,至2016年12月31日,共化解4件“骨头案”,完成化解任务。
(夏  琼)
【G20峰会信访应急保障任务完成】  2016年,丹阳市为做好G20峰会期间江苏“护城河”信访应急保障工作,按照省和镇江市有关要求,全市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排查重点人员,先后3次共排查交办358件重点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对象。各责任单位针对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对象,逐一落实“1+3”包干组,有效化解一批信访问题,将重点信访对象吸附在本地,确保G20峰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省市提出“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夏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