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人口、城市性质
【区划与人口】 2016年,丹阳市辖10个镇、2个街道。共146个村民委员会、69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811460人(男性400891人、女性410569),其中城镇人口346764人、乡村人口464696人。全年出生人口5948人,人口出生率7.33‰,死亡人口5756人,人口死亡率7.09‰,人口自然增长率0.24‰。
(史志办)
【城市定位】 丹阳依江傍河,具备长江沿线经济开放开发带发展经济所必要的港口、交通、能源、水利、用地及城市依托等基本条件。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丹阳被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属上海经济开发区。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定为沪宁线上的现代化工贸城市。“十三五”规划提出发展定位为:产业特色鲜明的工贸名城、充满活力的创新城市、宜居宜业的江南水乡。2016年,城区面积154.1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30.81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丹阳城市建设取得了辉煌业绩,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首批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荣誉称号。
(史志办)
【市徽、市树、市花、市歌及丹阳精神】 1991年,丹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九次会议决定,丹阳市市徽为“天禄”、市树为银杏、市花为桂花。2012年,确定丹阳城市形象歌曲《花开别样红》。2013年,丹阳市征集选定丹阳精神“至诚,至精;创新,图强”。
(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