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
【概况】 2016年,丹阳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并取得成效。建立创建工作月度点评会制度,每月召开创建点评会,由市委领导总结上月经验,部署下月工作,推动丹阳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市政设施完好、市场环境规范、交通秩序畅通和社区环境卫生保洁五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软硬件建设;对照测评标准建立自查标准,由涉及实地考察的各单位进行自查,由创建办督察整改;全方位开展督察工作,深入各个社区和镇村开展督察创建工作,全年累计发出督察专报6期,整改通知书30份。组织开展省级文明系列评选活动,组织人员按照“新申报必查、老单位抽查”的要求,对6个文明镇、22个文明镇村、28个文明单位、4个文明校园、2个社区进行检查指导,推荐上报单位全部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位列江苏省第6名。
(姜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