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工 作
【概况】 2015年,丹阳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全年为6192名城乡低保人员发放救助金3000余万元,“两节”补助301万元。“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和8200元,全年为2007名五保老人发放救助金1252万元。投入临时救助资金64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354户。全市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和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市慈善总会全年募集善款6615万元,支出慈善救助金1500余万元。新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家,总计11家,分布在10个镇(街道),覆盖率达83.3%。开展农村房屋自然灾害保险工作,全市21.86万户农村居民房屋实现参保全覆盖。下拨市级以上救灾款19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下发《2015年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服务的通知》等文件,强化、细化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和医养融合等养老服务的保障措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和93%。全市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社区助餐点34个。投资310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主体工程完工,设计床位350张。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50家,养老床位789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0张。“安康关爱行动”全省领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61.5%。
在三家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三社联动”建设机制。再次梳理社区(村)协助党政部门工作目录,制定出台城乡社区盖章事项取消、准入目录,减轻社区工作负担。采取置换等措施,解决老城区社区服务资源紧缺矛盾,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分别达95.7%和96.6%。推进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全年新增社会组织143个,社会组织总数达668个,万人拥有数8.2个。委托业务主管单位评估的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力度,全市获评估社会组织数达277家,占应评数的75%。
依托“光荣院”成立市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实行政府购买优抚服务模式,在全省首家推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精神慰藉和短期疗养“五位一体”保障的试点工作。完成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在高标准实施市烈士陵园环境改造工程的同时,规范化修缮各镇(街道)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出台《丹阳市退役士兵工作安置积分选岗暂行办法》,对全市符合安置条件的7名2015年转业士官推行“阳光安置”,安置率100%。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对367名退役士兵开展各种类别技能培训,参训率达94.6%,教育培训双证获取率达95%以上。
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制定《丹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和1600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0.5%和10.3%。搭建流浪乞讨人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在市区增设6个临时救助点,与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流浪乞讨主动救助,全年救助579人,其中,未成年人14人。
成立丹阳市地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丹阳市地名保护实施方案》,完成《丹阳市地名故事》的编纂工作。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年为4331户丧户减免费用625万元。婚姻登记实行免费办理,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1555对,登记合格率100%。新办福利企业6家,注销12家,新增残疾职工313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106家,安置残疾职工3569人。福利彩票全年销量1.4亿元,继续保持省十强县(市)位次。
2015年,丹阳市荣获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称号,福利彩票销售连续十年位列全省十强县(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济科,在全市涉民科室现场“千人评议”中分获二、三、四名,连续四年位列前十名。
(朱黎辉 孙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