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概况】 2015年,丹阳市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市政府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3908万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补助1.10亿元,到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费75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20万元。循序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启动运行市级医院与镇、社区卫生院联合病房病床,共设床位46张,床位使用率超60%。强化新农合总控管理,安排691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用于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胰岛素、住院手术病人、联合病房的补偿和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风险金等。推进完善居民健康档案,16个项目实施单位电子健康档案模块,开通率100%。与市邮政局联合开展“健康邮路”建设试点,全市未发生暴发性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全市母婴保健机构评审率和评审合格率均为100%,机构和人员持证率100%,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新生儿疾病筛查资金及时结算率100%。继续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中盖结核病二期等项目任务。投入资金用于卫生应急防控专项物资储备和专业队伍个人装备,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省级现场评估。开展农村改厕“回头看”,推进“健康镇江”行动,开展健康教育巡讲17次,覆盖率100%。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新建无烟公共场所单位9个,保持医疗卫生单位100%控烟。全年共招聘录用医务人员154人,落实城市医院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工作一年的规定,下派53名医务人员到基层单位对口支援,选派24名骨干外出进修,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60人,培训各类其他人员累计7000余人次。
图142 市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参加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会议
【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从2015年起,原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个机构合并,成立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9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24名。划入原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职责,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的职责,划给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将原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卫生重点工程】 丹阳市人民医院启动新建门急诊楼和病房楼大楼项目,完成年度目标量的100%。丹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项目全面进入装饰阶段,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完成年度目标量的100%以上;后巷建山分院精神病防治院迁建项目于2015年10月份正式开工建设,新建皇塘卫生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土建施工结束,完成年度目标量的100%;访仙卫生院易地新建项目于12月18日开工建设。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2015年,丹阳市各公立医疗单位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备案采购规定,建立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药品(耗材)保障机制。一是打通城乡基本药物目录。城市公立医院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金额比例不低于20%。二是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配备使用目录外药品。重点保障以糖尿病、高血压等为主的慢性病药品目录,与三级医院药品目录基本衔接。三是试点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供流程,加快医药分开,推进药房社会化改革。
【发展中医药事业】 2015年,丹阳市大力推进延陵、珥陵、界牌、新桥、后巷和练湖6个单位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发挥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和督察指导,推动全市基层单位6个中医特色科室的建设工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镇江市级评估。加强市中医院中医内涵建设,发挥中医特色,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室12个。市中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室通过针灸、推拿、康复等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的门诊人次占全院总诊疗人次的11%。各医疗单位不断强化中西医协同,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界牌卫生院、吕城卫生院获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称号。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2015年,丹阳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550元(其中个人每人缴纳170元,各级财政每人补助380元),门诊补偿政策也作适当调整。全年新农合参保总人数为581653人,其中,568063人数为个人缴费,13590人为医疗救助对象,纯农民参合率为100%,共筹集新农合资金近3.2亿元。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新农合基金总量中提取大病保险项目经费1800万元,同比增长50%;提取重大疾病保障项目经费2300万元,同比增长92%,从新农合基金总量中提取风险金2000万元,同比增长11%。2015年,大病保险保费标准提高至每人30元(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参合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并制定大病保险项目运行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的日常监管,提高重大疾病保障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重大疾病保障医疗救治程序,制订《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并对重大疾病保障补偿费用实行“小总控”。全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总赔付4386人次,对2075人赔付总金额1601万元,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补偿后实际补偿水平提高近10个百分点;重大疾病保障医疗救治4262人次,补偿金额3280万元,重大疾病患者实际补偿水平达70%。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对本市各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市卫计委与市医保中心每年两次定期和每月不定期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基金流失。2015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本补偿近458万人次,补偿费用27576万元。
丹阳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表54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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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 | 林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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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 | 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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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人民医院 | 罗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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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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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 | 陈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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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血站 | 耿建军(1-3月) 毕磊(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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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人民医院 | 马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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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镇丹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马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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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镇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尹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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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荆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马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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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练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章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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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胡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胡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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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镇卫生院 | 徐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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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陵镇卫生院 | 王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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珥陵镇卫生院 | 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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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墅镇卫生院 | 张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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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塘镇卫生院 | 林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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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城镇卫生院 | 秦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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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口镇卫生院 | 谭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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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仙镇卫生院 | 姚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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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北镇埤城卫生院 | 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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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北镇后巷卫生院 | 蒋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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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北镇新桥卫生院 | 李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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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牌镇卫生院 | 孙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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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指导站 | 钱梅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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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