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概况】 丹阳市财政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增长、结构、民生、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健康平稳,调控积极有效,改革全面深化。2015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6亿元,同比增长4.5%(新口径增长10.1%),列全省第13位,税收占比85.8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7亿元,同比增长6.9%,支出进度较往年明显加快,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各项民生支出需求,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面对经济下行形势,创新支持方式,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全年投入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3.73亿元。在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完善管理制度,严控“三公”、会议、培训经费支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推进财政制度改革】 2015年,市财政系统创新工作思路,多举措推进财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财政体制。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盘活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项政府性基金1.42亿元,盘活留存政府性基金及其他存量资金5.09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统筹使用。化解政府性债务。2015年,争取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46.17亿元,专项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缓解政府债务压力,有效节约利息支出3.8亿元。优化财政服务。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政府采购和重大民生类支出项目预算与“三公经费”一并公开,“三公经费”立项监督获上级肯定。丹阳市3个PPP项目进入省财政厅项目库,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会计证换证服务到镇(区),并在财政厅、财政部网站进行推广和宣传。
【创新实体经济支持方式】 2015年,市财政系统调整思路,更多运用改革办法,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创新实体经济支持方式。发挥政策效应,推动国家简政放权、定向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降低防洪保安资金征收标准;减免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等五项费用,减轻企业负担。统筹财力,整合政府资源,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为经济发展服务。全年,投入经济发展类专项3.73亿元,其中,重点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1.33亿元;“营改增”、二三产分离、个人限售股等扶持奖励1.88亿元;上市企业、总部经济扶持资金3370万元;科技人才类专项1.35亿元。并向上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0.36亿元,支持地方发展。
【优化支出结构】 2015年,市财政系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在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完善管理制度,严控“三公”、会议及培训费支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以上;会议培训费同比下降22%;政府采购支出10.6亿元,节支率10.8%。将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63.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教育、卫生、“三农”等项投入稳定增长。各项民生提标、提档、提补等普惠性政策落实,保障并提高养老和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扶助金等补助标准。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投入8亿元用于市政建设、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老小区整治和人力三轮车退市等重点工作。
【财政监督管理】 2015年,市财政系统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常态化督察、财务风险点排查和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深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并突出重点,提高财政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上级规定落实。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共享及运用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预算编制、项目安排、资金拨付、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充分放大财政监督成效。
(王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