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丹阳市生态环保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强化环境执法为保障,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化工(电镀)行业整治、污染物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5年,丹阳市按照“控源截污、引流活水、清淤修复、严格监管”的思路,综合实施水环境整治,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点对泥炭桥和殷家桥两个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进行排查,制定《丹阳市太湖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开展东南片区水环境整治,对皇塘镇和吕城镇废旧塑料粒子、畜禽养殖、污水管网、河道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实施电泳喷漆行业、酸洗行业、树脂镜片行业涉水企业专项整治,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太湖治理重点项目。全市列入太湖水治理项目共6大类11项,其中,善巷水厂深度水处理等一批重点项目完工。推进7个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成效。
【完成污染减排工作目标】  2015年,丹阳市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环保局按照减排目标任务,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以项目做支撑,靠工程来落实,主抓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截流能力和收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二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336个养殖场列入禁养区,其中,关闭319个,非禁养区则按“两分离三配套”的模式整治,整治达到98%,共下发补贴资金近1亿元。三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丹阳市在镇江市率先开展COD(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至年底,共有137个企业申购COD排污权481吨,缴纳使用费123.1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丹阳市主抓四项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燃煤锅炉整治。制定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分片包干,全市有69台锅炉整治,22台锅炉签订整治协议。二是工业废气治理。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除尘提标改造;兴联热电和长丰造纸两个热电企业对现有燃煤机组除尘、脱硫进行改造,新上脱硝设施;大亚集团投资5000万元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三是秸秆禁烧。成立督察组、巡查小组,对全市实行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的巡查督察,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控制。四是车辆尾气检测。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发放环保标志;确保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至年底,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266天,优良率76.7%,空气优良率比上年同期上升2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1.1%。
【化工电镀行业整治】  2015年,丹阳市拨付补贴资金3.3亿元,持续推进化工电镀行业整治工作。全市化工生产企业194个,除6个企业保留监测点外,整治企业135个。全市电镀企业68个,其中,16个电镀企业(车间)关闭到位;6个电镀企业整治到位;列入整治入园的46个电镀企业中,有7个企业自建企业厂房及配套设施,39个入园企业投入生产。

图87  2015年11月12日,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检查组检查督导丹阳市电镀园区
【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达183.85平方公里】  2015年,丹阳市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对齐梁文化风景名胜区、吴塘水库洪水调蓄区、练湖水城重要湿地等6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全市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共有3类13块,达183.85平方公里,增加0.2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7.55%,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0.99平方公里,增加0.1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面积182.86平方公里,增加0.07平方公里。
【饮用水源保护】  2015年,丹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汲取各地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采取3项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一是重点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周边25个涉水工业企业进行拉网排查,并轮流组织应急演练,从源头上控制隐患。二是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水质变化状况。三是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联动机制,强化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环境信访】  2015年,丹阳市环保局通过环境信访科扎口管理全市环境信访工作,实行环境信访月通报制度,提高信访办理时效,将网络环境信访调处作为环境信访工作重点,及时处理好网络上的负面信息。全年共承接“两会”交办的人大、政协提(议)案共14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4件,提案议案处理率、结案率和办复率均为100%,全市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环境执法监管】  2015年,丹阳市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突出重点行业开展自查、突出重点内容进行申报、突出重点区域组织排查的工作要求,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停业关闭、行政拘留等作为查处违法企业的新规定,重点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电镀、印染等行业进行检查。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500余人次,督察企业900次;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52份,其中,停产整治企业22个;累计检查排污企业1000多次,责令整改企业110个;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1件,罚款总额188.3万元,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均提高50%以上。“4·30”“5·12”两起危废违法转移刑事案件,涉案危险废物达1800余吨。

图88  2015年6月16日-17日,丹阳市环保局63名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市会展中心参加有关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新行政诉讼法等内容的培训
【水环境质量报告】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15年京杭运河丹阳段除王家桥和吕城断面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各断面水质有所下降。评价指标共25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镉、铅、六价铬、石油类、氨氮、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导率)。王家桥、吕城断面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练湖砖瓦厂、人民桥、宝塔湾断面执行Ⅳ类标准。水温、电导率无评价标准(pH、总氮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16。(2)太湖流域水质。丹阳市被列入考核的有7个断面,分别是丹阳市京杭运河吕城(九里)断面、丹金溧漕河前塍庄和白塔断面、九曲河林家闸断面、通济河紫阳桥断面、鹤溪河鹤溪桥断面、皇塘战备河泥炭桥断面。全年监测数据表明,除林家闸、紫阳桥断面外其余四个断面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均未能达到“十二五”水质目标要求,达标率为33.3%。结果详见表17。(3)小康社会地表水。按2015年镇江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单月对黄埝桥、前塍庄、林家闸、王家桥、吕城、宝塔湾、人民桥、练湖砖瓦厂、立新桥9个断面进行监测。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类、挥发酚、汞、铅9项。经统计,全年各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4.4%(pH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18。(4)城市饮用水水源。全市区域取水总量为8305.7万吨,其中达标水量为8700万吨,达标水量所占比例为100.0%。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按照58项指标评价(水温无评价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19。
【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根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降尘、硫酸盐化速率、PM10、PM2.5、O3、CO 8项空气质量指标监测结果,并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评述。结果详见表20。
【声环境质量报告】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述:(1)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昼间为 57.3 dB(A),较上年度上升了1.4 dB(A)。(2)2015年丹阳市功能区噪声1类区昼间51.6dB(A),夜间43.2dB(A);2类区昼间55.6dB(A),夜间46.3dB(A);3类区昼间60.1dB(A),夜间50.4dB(A);4类区昼间64.5dB(A),夜间53.3dB(A),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2015年丹阳市区交通干线为23条,总长度为56.455公里,共布设监测点23个。监测结果表明,市区23条交通干线中超过国家标准的有4条,占总数的17.4%,超标路段总长度为5.904公里,占监测总长度的10.5%,超标范围为0.4-1.3dB(A),交通噪声情况与去年相比噪声污染有所增加。
2015年京杭运河丹阳段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表16
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水域功能类别水质类别水质状况与上年同期相比
京杭运河丹阳段王家桥轻度污染下降一级
练湖砖瓦厂轻度污染下降一级
人民桥轻度污染持平
宝塔湾轻度污染下降一级
吕城轻度污染下降一级
2015年丹阳市太湖流域水质监测结果
表17
河流名称断面名称“十二五”水质目标2015年水质现状2015年水质是否达标备注
京杭大运河吕城(九里)京杭运河吕城片段河道改造,水质自动站2013年11月20日起无数据,引用武进九里断面数据考核;丹金溧漕河前塍庄河道改造,水质自动站2015年1月5日起无数据。
丹金溧漕河前塍庄
白塔
九曲河林家闸
通济河紫阳桥
鹤溪河鹤溪桥劣Ⅴ
皇塘战备河泥炭桥
2015年丹阳市小康社会地表水质监测结果
表18
单位:毫克/升
断面名称水质目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监测结果达标率(%)
水质类别是否达标
黄埝桥6.355.022.381.560.0300.0026NDND44.4
前塍庄7.005.273.131.490.0280.0029NDND
林家闸6.813.101.920.640.0260.0033NDND
王家桥6.683.452.781.220.030.0027NDND
吕城6.554.653.381.030.030.0029NDND
宝塔湾6.985.033.081.360.030.0043NDND
人民桥6.274.602.771.500.030.0054NDND
练湖砖瓦厂6.273.772.331.090.030.0043NDND
立新桥5.694.854.180.940.030.0050NDND
说明:低于检出限标注ND。
2015年丹阳市市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
表19
水源地名称断面名称水质类别2015年水质达标率与上年同期比较
长江丹阳江心洲水源地丹阳自来水厂取水口100%持平
2015年丹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表20
空气质量指标国家标准(年均值)2014年2015年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均值均值
二氧化硫0.0600.0210.022达标,较上年污染持平
二氧化氮0.0400.0250.030达标,较上年污染加重
可吸入颗粒物0.0700.0970.086不达标,较上年污染减轻
细微颗粒物0.0350.0700.057不达标,较上年污染减轻
臭氧0.1600.0860.094达标,较上年污染加重
一氧化碳4.01.6321.002达标,较上年污染减轻
降尘对照点年均值加39.75.53达标,较上年污染减轻
硫酸盐化速率0.25(参考数据)0.190.14达标,较上年有所降低
说明:(1)降尘量在本地清洁点实测值的基础上增加3吨/平方公里·月为评价标准。
(2)降尘量单位:吨/平方公里·月;硫酸盐化速率单位:mg·SO3/100cm2·碱片·d。
(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微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单位:mg/m3(标准状态),为空气自动监测值。臭氧无年均值标准,参照日最大8小时均值,一氧化碳无年均值标准,参照24小时平均值。
(4)对照点不参加均值计算。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