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概况】 2015年,丹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法治丹阳建设,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开通“丹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普法资讯、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开展“五下乡”“蒲公英进社区”“法治诗社”等普法活动,创作法治文艺演出200余场。丹阳市通过江苏省、镇江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市级法治文化广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至年底,全市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家,创建率达41%。
【纠纷调解工作】 2015年,丹阳市推动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建成镇江地区首家人民调解协会,实现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模式,提升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实现“四集中”管理的人民调解员数量为27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比达34%。联合《丹阳日报》社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评选出10名“最美人民调解员”和1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针对涉农价格纠纷增多现状,新建丹阳市价格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年底,全市有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开展的“调解员话调解”活动获市“2014年度-2015年度政法工作创新创优项目”一等奖。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277次,调处矛盾纠纷4211件,调处成功4162件,调解成功率达98.8%,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而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 2015年,丹阳市继续强化结构化监管,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效能。依法规范调查评估,共办理355件庭审前调查评估、43起假释前评估,从“入口关”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对75名不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对2名不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收监执行,对3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对2名脱逃人员追捕后投监。全年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46人,未发生因监管失职而导致的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帮教率100%,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
【法律服务工作】 2015年,丹阳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惠民“法律超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家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0多个村(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村居司法惠民服务站建成率100%。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均每月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45件,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开展“公证农村行”,建成基层“公证联系点”,组建“公证联络员”,办理公证5634件。“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市、镇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项目获市“2014-2015年度平安法治为民实事项目”评选一等奖。
【潘国芳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2015年2月4日,丹阳市司法局局长潘国芳走进丹阳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的直播间,参与《行风热线》节目,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为老百姓“空中维权”。在直播现场,潘国芳围绕广大听众朋友关心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话题,介绍司法行政机关部分为民服务内容和项目,解答听众在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律师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制作《调解那些事》电视节目】 2015年,丹阳市司法局与电视台共同制作《调解那些事》专题访谈节目,选取部分优秀人民调解员代表,采取访谈形式,剖析社会生活中老百姓常见的纠纷矛盾,作出规避风险的建议,畅谈调解工作中最难忘的事、最难忘的人。丹阳市共有1798名专兼职调解员,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964件,防止292件民间矛盾纠纷激化。
【徐腊娥被评为“感动丹阳十佳女性”】 2015年,由丹阳市委宣传部、丹阳市妇联、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丹阳日报社联合开展的“感动丹阳十佳女性”评选活动中,丹阳市司法局陵口司法所所长徐腊娥被评为“感动丹阳十佳女性”。徐腊娥在基层司法行政岗位工作24年,她创立的丹阳市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徐腊娥调解工作室”,化解各类纠纷1740余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60余起,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65起480余万元,处理工伤事故20余件540余万元,陵口镇24年未发生重大群访、集访和“民转刑”案件。徐腊娥先后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江苏省“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等荣誉。
【“八姑娘公益律师团”为百余妇女维权】 “八姑娘公益律师团”是2012年,由丹阳市司法局和丹阳市妇联搭建的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平台。“八姑娘公益律师团”由8名具有较高业务水平且热心妇女维权事业的女律师组成。律师团以维护广大妇女的法律权益为根本宗旨,围绕为妇女解答法律咨询、进行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妇联组织处理妇女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服务事项,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同时,律师团还积极参与法律知识普及、婚姻关系调解、邻里纠纷调解等,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丹阳市“八姑娘公益律师团”成立两年多以来,为1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市职工法律维权律师团成立】 2015年4月30日,丹阳市职工法律维权律师团成立,在丹阳市司法局、丹阳市总工会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在市职工学校设立法律维权律师团工作室,由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六名专职律师组成。职工法律维权律师团主要工作职责: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参加诉讼活动、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及仲裁活动。调处重大劳动纠纷,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举办劳动法律专项培训;参与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会法律维权社会活动;指导和帮助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效力评估等;协助审查、指导和帮助制定工会法律事务文书;办理其他有关职工法律维权事务。
【“丹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通】 2015年,“丹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运行,这是丹阳市继普法网站、普法微博、普法QQ群之后,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的新举措。“丹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设有法治活动、以案说法、新法解读、图说普法、律师说法、热点关注、法律动态等模块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运用文字、图像、语音、视频等表现形式,及时发布普法资讯、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拥有智能手机的用户通过微信客户端直接搜索公众账号“dypufa”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启动“以案说法”巡讲】 2015年,为深入开展法治丹阳建设,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丹阳市普法办联合市法治办、工商联等部门在全市启动“以案说法”走进行业商会巡讲活动,为企业和职工释疑问、解难题。巡讲期间,丹阳市司法局、丹阳市法院等部门的优秀办案人员、法学工作者等组成宣讲团走进全市有关行业商会、企业,并根据各行业商会、企业的具体特点,重点宣传企业生产经营、劳资、财税、金融借贷、安全生产、消防等涉企法律法规。活动方还整理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的经典案例予以汇编,巡讲过程中向企业和职工发放。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为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丹阳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5年6月15日,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祥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丹阳市副市长符红海陪同视察。人大代表实地查看丹阳市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丹阳市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平均每月接待群众3000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00余件,办理公证600余件,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评选“最美人民调解员”】 2015年5月,丹阳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丹阳日报》社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丹阳日报》等官方微信投票、现实情况考察、评审组评审、《丹阳日报》公示等环节,评选出10名“最美人民调解员”(唐凯航、曹金秀、任银龙史炳源、韦正夫、戴霞、石金瑞、蔡国球、朱赟、丁竹仙)和1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欧阳梧发、恽霞、陈建玲、朱伟峰、步鹤年、眭志成、殷红正、谢海龙、刘永德、吴培生)。9月1日,10名“最美人民调解员”、1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获表彰。“寻找身边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为全市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提供了一个展示平台,让大家更加了解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与生活。
【司法局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奖】 近年来,丹阳市司法局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积极作为,着力打造以为民“法律超市”、利民“服务团队”和便民“服务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零距离”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质量,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的法治满意度。2015年12月29日,丹阳市“2014年度-2015年度平安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评选结果揭晓,由丹阳市司法局承办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市、镇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项目获一等奖,并得到江苏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的批示。
(贺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