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概况】  2015年,丹阳市行政监察工作围绕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总目标,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调整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强化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察,集中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根据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过必纠,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上不放松,不手软,以铁的纪律促进部门依法行政,全年共对部门工作失职、行政败诉等10个责任人员及1个单位进行问责。开展效能建设明察暗访,13个单位11个工作人员被通报批评,问责处理7人,有效提升各部门工作效率。
【“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察】  2015年,丹阳市监察局开展“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察,以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为督察重点。行政审批方面,对2014年12月25日丹阳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实际发生的审批行为是否存在以备案事项、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做出批准决定的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主要督察2015年1月1日之后监管制度是否建立、齐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是否按照监管制度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行使是否合法、适当,重大行政处罚是否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执行是否到位。市纪委根据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并上报的突出问题进行再监督,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通过专项督察,共发现存在问题53个,问责处理20人,党政纪处理21人,其他问题全部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活动】  2015年,丹阳市监察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活动,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部门职、权、责相一致,最大限度扭转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督促法制办对每年的行政败诉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各行政败诉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书面报送整改方案。对行政败诉案件逐件进行责任分析,对责任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全年共对2014年上半年的4起行政败诉案件中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对2014年下半年中6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对信访调查中发现的部门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先后对皇塘交警中队某交警工作失职问题,丹金路某违法建设查处不力问题,建管处部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塔吊出租问题,许某某案件中国土、图审、房管相关人员工作失职问题,前艾小学“毒跑道”问题等涉及的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处理意见,上述责任人员均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另有两人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突出问题向4个部门发放监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履职。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年,丹阳市监察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行政败诉案件中占比较高问题,会同市法制办、市法院等对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如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进行座谈调研,阐明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法定职责,要求对所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均积极协调业务科室,认真进行应对并答复。编印《信息公开案件审理手册》300册发放至各镇区及部门,要求对照相关案例进行认真学习。组织重点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镇江、丹阳两级法院行政庭庭长解读《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近年审理的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实例进行授课,提高部门应对能力。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平台,拓展部门法律救助渠道。不定期安排信息公开重点部门与市法院、市法制办一起会商,妥善应对疑难复杂信息公开申请,为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4年的52.4%提升至100%。行政败诉率由2014年的10.7%下降至9.5%。在行政败诉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比例由2014年的55.5%下降至46.1%。
(王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