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保 险

【概况】  2014年,丹阳市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施行为契机,开展“农保转企保”工作,将办理权限下放到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让群众就地享受转保、参保“一条龙”服务。全市共有5267人办理“农保转企保”手续,征缴资金11744万元。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高标准打造村级社保平台,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两合一”。与民政部门建立死亡人员数据库实时联网,减少养老金冒领流失,建立预缴和催缴联动机制,使全市城乡居保续缴率超过50%,完成序时进度。全年企业职工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3.76万人、19.83万人、11.7万人、14.99万人和7.46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3.8%、100.9%、101.7%、103.4%和100.8%。  
【企业超龄员工参加商业工伤保险】  2014年,丹阳市出台用人单位聘请无离退休待遇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商业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借助工伤保险条例与商业保险公司的灵活机制,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超龄人员参加商业工伤保险协议,制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此举可减轻政府行政成本,解决用人单位后顾之忧,保障工伤人员待遇,发挥商业保险专业优势,形成政府、企业、职工和商业保险公司共赢的良好局面。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为突出抓好制度完善,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的后续扶持和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如何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014年7月1日,丹阳市结合实际,出台《丹阳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全市按老政策纳入市级统筹的保障对象共有11972人,云阳街道万善园片区征收项目共为212名劳动年龄段保障对象办理参加企保手续,其中,新增105人,续保107人。
(朱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