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
【概况】 2014年,丹阳市继续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桥镇、延陵镇卫生院被评为“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后亭、薛甲、九里村卫生室被评为“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延陵、埤城、导墅、吕城4个单位通过镇江市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验收。至年底,全市共有14个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达标率超8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14年,丹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补偿报销427万余人次,报销费用26824万元。其中门诊报销421万人次,报销费用7162万元;住院报销6.2万人次,报销费用19662万元。“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45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各级财政补助340元;参保人数为59.05万人,纯农民参保率100%。扩大“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和范围,新列入终末期肾病、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等16类疾病。自7月实施以来,共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治1095人次,重大疾病保障补偿费用超过850万元,实施商业大病保险,1812名参保人员另获大病保险赔付1250余万元,个人最高赔付金额达20万元。规范普通门诊和慢特病门诊管理,限定普通门诊和15种慢特病补偿限额标准。全年门诊补偿费用比上年下降2000余万元。
【村卫生室管理】 2014年,丹阳市通过机构校验村卫生室10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8个。组织251名乡村医生参加合理用药培训,248名通过考核。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80元。制定《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通知》,明确再注册对象、再注册程序和完成时间,对申请再注册、注销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和公示,全年共注册乡村医生233名,注销166名。加强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督导,及时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巢才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