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概况】 2014年,丹阳市完成公共财政收入64.16亿元,同比增长6.19%,列全省第10位。税收占比85.41%,达到江苏省对苏南地区考核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会议费、接待费、交通费等公务费用零增长。合理支出公共财政,安排民生资金支出54.2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2.34%。城乡社区事务、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教育等民生支出增幅均大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经济发展类专项投入5.68亿元。财政部门与结对帮扶贫困村及广大中小企业进行多层面对接,印制发放惠农惠企宣传手册1000余本,就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航天航空产业发展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
【发挥财税杠杆作用】 2014年,市财政局利用财政职能,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全年投入经济发展类专项5.68亿元。其中,“营改增”及二、三产分离扶持资金1.38亿元;兑现物回企业扶持资金1607万元;上市企业、总部经济扶持资金4672万元;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5916万元;“三外”工作扶持资金2246万元。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传统产业升级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支撑力度,分别投入科技创新专项、人才专项7716万元和2442万元。全年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8.22亿元。
图111 2014年4月30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国庆(左一)到陵口开展“三解三促”,慰问贫困户
【多举措规范财政管理】 2014年,丹阳市采取多项举措规范财政管理。出台《丹阳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丹阳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节约财政资金。接受市人大、审计部门建议,利用资源优势,通过招标形式,推进“金保工程”,节约财政资金8950万元。创新农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及改革创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工作,获省财政厅表彰和奖补资金500余万元。农业保险由事后赔付创新为事前预防,为农作物应对大面积普遍性灾害撑起保护伞。创新通用资产集中采购,节支率达11.43%。配合全国开展“土地出让金”审计工作,制定完善丹阳市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自查面达100%。市财政局、市纪委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借用公款专项清理工作”。组织财政绩效评价,对2013年度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专项财政支出、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0~2013年校安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4.1亿余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行条形码管理。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全年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达8000万元。珥陵、导墅、吕城、陵口4个财政分局(所)创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通过验收,累计有9个分局(所)创成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皇塘财政分局被授予“镇江廉政文化示范点”。
【推行财政惠民政策】 2014年,市财政局推行财政惠民政策,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部门项目经费,严控项目追加,确保民生需求。一是“三农”投入增加。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7.31亿元,同比增长10.24%。其中,村级三项资金740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1548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专项1201万元,脱贫攻坚“两消除”支出2880万元,畜禽养殖治理2976万元,发放水稻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和油菜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类涉农补贴9457万元,高效农业保费186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512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经费41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3905万元,支持农村金融4682万元。二是社会保障支出增长。全年,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10.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3亿元,同比增长14.21%。其中,“新农保”投入资金2亿元,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新农合”投入资金2.01亿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调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发放城乡低保和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3095万元,每人每月由480元提高到580元,保障对象1.5万余人。总共安排资金2.15亿元,分别支持基层医疗和公立医院改革、发放城乡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补助和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以及发放尊老金。三是投入向教育事业倾斜。全年,教育支出15.6亿元,同比增长7.32%。其中,校安工程拨款7210万元,农村幼儿园、职教园等学校建设拨款1.02亿元,偿还学校债务5870万元,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投入3844万元,学生校车安全工程拨款3782万元。投入7450万元用于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内定额公用经费达到小学每生770元、初中每生1100元、幼儿园每生385元。
(王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