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4年,丹阳市坚持“以环保促转型、以生态促发展”,突出环境治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牵头作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化工(电镀)行业整治、污染物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丹阳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完成南京“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图84 2014年12月12日,丹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大会在市会展中心召开
【水环境治理工作】 2014年,丹阳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上级下达的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任务。印发《丹阳市东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对7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全市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保持正常运行,平均负荷率超过50%。组织实施电泳喷漆行业、丹北镇酸洗行业、树脂镜片行业3次专项整治行动,立案处罚4个企业、处罚金20万元,整合5个企业,关闭1个企业。
【采取3项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2014年,丹阳市主抓3项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一是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市环保局成立8个巡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昼夜巡查,严密防范因秸秆焚烧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故。二是根据南京青奥会环保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环保保障工作。严格燃煤电厂排污控制,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停产限产,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管控,做好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和黄标车整治工作,加强空气质量强化监测预测和应急响应。三是启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丹阳市实际,从2014年开始,用2年时间,淘汰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污染物减排工作】 2014年,市环保局为确保完成减排任务,主抓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抓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列出16项年度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完成环保部减排核查核算。二是开展环评审批。全年共受理审批79个建设项目登记表、199个建设项目报告表、16个建设项目报告书,否决20个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三是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建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完成63个企业“三同时”验收工作。
【环境执法监管】 2014年,市环保局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共出动监察人员4200余人次,督察企业1446余次;对41个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下达限期整改文件219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个,报请政府关闭45个企业。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对全市涉源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源安全正常使用。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加强监督和检查,保障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安全,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打击,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按照100%通过率的要求进行审核。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完成825余厂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其他例行监测任务。
【电镀行业整治】 2014年,丹阳市持续推进电镀行业整治工作,全市68个电镀企业中,列入关闭的16个电镀企业全部评估结束,待验收;13个电镀企业于9月上旬入驻园区开始生产;19个电镀企业在入园安装设备过程中;7个电镀企业厂房交付后搬入园区;7个电镀企业特殊厂房修建2015年3月底主体竣工;6个电镀企业原地保留优化升级待整治验收。
【环境信访工作】 2014年,市环保局对全市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与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及分析,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包干到每个领导与科室,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同时,坚决落实好局领导带案下访制度,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发生。依法及时办理信访案件,研究“案结事了”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下访书面材料,逾期不能办结的要书面说明理由。至年底,共受理环境信访1633余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环境宣传工作】 2014年,市环保局认真做好环境宣传工作:一是依托在丹阳各媒体开设的“环保之窗”“国策环保版”“环保之声”等窗口,宣传环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二是加强“绿色”创建。至年底,全市建成100所“绿色学校”、20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宾馆”,其中,“绿色学校”包括国家级1所、省级26所、镇江市级72所、丹阳市级1所,实现了镇江市级“绿色学校”全覆盖。
【水环境质量报告】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14年京杭运河丹阳段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评价指标共25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镉、铅、六价铬、石油类、氨氮、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导率)。王家桥、吕城断面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练湖砖瓦厂、人民桥、宝塔湾断面执行Ⅳ类标准。水温、电导率无评价标准(pH、总氮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17。(2)太湖流域水质。丹阳市被列入考核的有5个断面,分别是丹阳市京杭运河王家桥和吕城断面、丹金溧漕河前塍庄和黄埝桥断面、九曲河林家闸。依照《江苏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2010年水质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全年监测数据表明,5个断面全部达到2010年水质目标要求,达标率为100%,较上年相比,各断面水质持平,结果详见表18。(3)小康社会地表水。按有关文件要求,单月对黄埝桥、前塍庄、林家闸、王家桥、吕城、宝塔湾、人民桥、练湖砖瓦厂、立新桥、翻水站、蒋甲桥、红灯桥12个断面进行监测。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类、挥发酚、汞、铅9项。经统计,全年各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pH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19。(4)城市饮用水水源。全市市区取水总量为9000万立方米,其中,达标水量为9000万立方米,达标水量所占比例为100.0%。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选用27项污染指标对年度水源水监测结果进行统计(水温无评价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表20。
【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根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降尘、硫酸盐化速率5项空气质量指标监测结果,并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评述,结果详见表21。
【声环境质量报告】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并对照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进行评述:(1)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昼间为55.9dB(A),较上年度上升0.2dB(A)。(2)丹阳市创建噪声达标区,1、2、3类区覆盖面积分别为5.94、13.68平方公里、4.25平方公里。二类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及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噪声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3)2014年丹阳市区交通干线为23条,总长度为40.455公里,共布设监测点23个。监测结果表明,市区23条交通干线中超过国家标准的有2条,占总数的8.7%,超标路段总长度为1.838公里,占监测总长度的4.54%,超标范围为0.5~0.9dB(A),交通噪声污染比上年明显降低。
2014年京杭运河丹阳段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17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域功能类别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与上年同期相比
|
京杭运河丹阳段 |
王家桥 |
Ⅲ |
Ⅲ |
良好 |
持平
|
练湖砖瓦厂 |
Ⅳ |
Ⅲ |
良好 |
持平
|
人民桥 |
Ⅳ |
Ⅳ |
轻度污染 |
持平
|
宝塔湾 |
Ⅳ |
Ⅲ |
良好 |
持平
|
吕城 |
Ⅲ |
Ⅲ |
良好 |
持平
|
2014年丹阳市太湖流域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18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2010) |
2014年水质是否达标 |
2013年水质是否达标 |
与上年水质比较
|
京杭大运河 | 王家桥 |
Ⅲ |
是 |
是 |
持平
|
吕城 |
Ⅲ |
是 |
是 |
持平
|
丹金溧漕河 | 前塍庄 |
Ⅲ |
是 |
是 |
持平
|
黄埝桥 |
Ⅲ |
是 |
是 |
持平
|
九曲河 |
林家闸 |
Ⅱ |
是 |
是 |
持平
|
2014年丹阳市小康社会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19
单位:毫克/升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溶解氧 |
高锰酸盐指数 |
生化需氧量 |
氨氮 |
石油类 |
挥发酚 |
汞 |
铅 | 监测结果 |
达标率(%)
|
水质类别 |
是否达标
|
黄埝桥 |
Ⅲ |
6.38 |
3.6 |
2.3 |
0.76 |
0.04 |
0.0028 |
ND |
ND |
Ⅲ |
是 |
|
前塍庄 |
Ⅲ |
6.68 |
3.1 |
1.9 |
0.71 |
0.04 |
0.0025 |
ND |
ND |
Ⅲ |
是 |
|
林家闸 |
Ⅱ |
8.09 |
2.4 |
1.6 |
0.30 |
0.02 |
0.0013 |
ND |
ND |
Ⅱ |
是 |
|
王家桥 |
Ⅲ |
6.87 |
3.0 |
1.7 |
0.79 |
0.03 |
0.0021 |
ND |
ND |
Ⅲ |
是 |
|
吕城 |
Ⅲ |
6.45 |
3.6 |
2.3 |
0.68 |
0.03 |
0.0019 |
ND |
ND |
Ⅲ |
是 |
|
宝塔湾 |
Ⅳ |
6.43 |
3.2 |
2.0 |
1.04 |
0.02 |
0.0025 |
ND |
ND |
Ⅲ |
是 |
|
人民桥 |
Ⅳ |
6.79 |
3.2 |
2.4 |
1.24 |
0.04 |
0.0035 |
ND |
ND |
Ⅳ |
是 |
|
练湖砖瓦厂 |
Ⅳ |
6.91 |
3.1 |
1.8 |
1.00 |
0.03 |
0.0040 |
ND |
ND |
Ⅲ |
是 |
|
立新桥 |
Ⅲ |
7.35 |
3.2 |
1.7 |
0.55 |
0.02 |
0.0027 |
ND |
ND |
Ⅲ |
是 |
|
翻水站 |
Ⅲ |
7.17 |
3.2 |
1.5 |
0.72 |
0.04 |
0.0026 |
ND |
ND |
Ⅲ |
是 |
|
蒋甲桥 |
Ⅲ |
8.60 |
5.0 |
2.9 |
0.69 |
0.02 |
0.0022 |
ND |
ND |
Ⅲ |
是 |
|
红灯桥 |
Ⅳ |
6.54 |
3.6 |
2.0 |
0.88 |
0.08 |
0.0046 |
ND |
ND |
Ⅳ |
是 |
100
|
说明:低于检出限标注ND。
2014年丹阳市市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20
水源地名称 |
水质类别 |
2014年水质达标率 |
与上年同期比较
|
长江黄港取水口 |
Ⅲ |
100 |
持平
|
2014年丹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一览表
表21
空气质量指标 |
国家标准(年均值) | 2013年 |
2014年 |
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
均值 |
均值 |
污染指数
|
二氧化硫 |
0.06 |
0.020 |
0.021 |
0.35 |
达标,较上年污染加重。
|
二氧化氮 |
0.04 |
0.030 |
0.026 |
0.70 |
达标,较上年污染减轻。
|
可吸入颗粒物 |
0.07 |
0.086 |
0.097 |
1.39 |
不达标,较上年污染加重。
|
细微颗粒物 |
0.035 |
— |
0.069 |
1.97 |
不达标
|
降尘 |
对照点年均值加3 |
9.4 |
9.7 |
— |
达标,较上年污染加重。
|
硫酸盐化速率 |
0.25(参考数据) |
0.22 |
0.19 |
— |
达标,较上年有所降低。
|
说明:(1)降尘量在本地清洁点实测值的基础上增加3吨/平方公里·月为评价标准。
(2)降尘量单位:吨/平方公里·月;硫酸盐化速率单位:mgSO3/100cm2碱片·d。
(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微颗粒物单位:mg/m3(标准状态),为空气自动监测值。
(4)对照点不参加均值计算。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