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2014年,丹阳市国土资源系统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定位及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需求,争取规划流量指标,涉及修改地块425宗。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等,通过争取独立选址、增减挂钩、奖励指标予以重点保障,全市报批建设用地268.87公顷,其中农用地179.05公顷。2014年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26.43公顷/亿元,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9.09%。丹阳市被评为2012年~2013年度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2014年有偿供地182宗、269.87公顷,出让金33.53亿元,综合供地率75%。其中,经营性用地33宗、103.13公顷,出让金28.64亿元。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地难题,新建高标准厂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高标准厂房建设先进地区”,有效助推产业“三集”发展。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动态巡查常态化。土地卫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等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1.19%,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1.56。清理低效、闲置土地。设立专门台账,清理出低效土地80.07公顷,盘活41.18公顷;清理出闲置土地75.29公顷,采用限期开工、调整使用、协议收购收回等方式处置56.4公顷。完成“一张图”一期工程建设,部署建设用地报批等9个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土地交易等行政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达到国土业务电子化全覆盖管理,形成上下联网、多部门协作审批模式,工作效能提高。2014年12月,丹阳市发出《关于丹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
【推进国家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  2014年1月26日,镇江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施工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示范项目(二期),集中在丹阳市建山、管山区域,治理面积4.51平方公里,共有12个采石废弃宕口,需坡面绿化0.89平方公里,废弃地平整0.92平方公里,工程预算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余亿元)。4月11日,丹阳市召开示范工程(二期)建设大会,动员相关镇区、街道和部门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完成。7月,二期工程分十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丹阳示范工程(二期)治理总面积近442.2公顷,项目预算造价约2.2亿元。12月,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进行多轮招投标,市纪委全程监督,节约财政资金5000余万元。
【“天地图·丹阳”接入国家主节点】  2014年4月9日,“天地图·丹阳”顺利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接入测试评估,在镇江辖市中率先正式接入国家主节点,实现与三级互联互通。由丹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江苏省测绘工程院承担完成“天地图·丹阳”节点,是省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的县市级节点,是国家、省天地图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天地图·丹阳”结合地方实际,进行系统设计与整体构思,技术先进、功能全面、信息丰富。制作并发布市区18~20级矢量电子地图、全市域影像电子地图,并将接入市区主要道路街景影像数据,实现地图浏览、兴趣点搜索定位、驾车路线查询、公交路线规划等功能,并集成PM2.5、公共自行车站点、旅游、医疗、教育等公众服务信息为一体,能为有关部门和公众提供权威、鲜活、统一、高效的“一站式”地理信息服务。
【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获奖励680余万元】  丹阳市依据市《关于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优惠奖励政策》,对各镇区上报的2013年度企业用地情况进行联合现场核查,认定符合奖励政策企业15个,其中,新建厂房企业11个,拆旧改建厂房企业4个,拟奖励资金684.96万元。按文件规定,企业新建厂房和拆旧改建节约集约用地达到一定标准,将按照超出部分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70元至120元不等奖励。这是丹阳市连续第2年对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进行奖励。
【丹阳城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项目专题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2014年7月28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华东项目办、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丹阳市政府联合对丹阳城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项目部分专题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该项目是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合作开展城镇地质调查试点项目,目的是为丹阳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地质依据。丹阳城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项目部署开展三维地质结构调查、地下资源调查、地下空间资源调查、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土壤环境质量和特色农业调查以及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质量、垃圾填埋场适宜性评价、地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地质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等专题研究,为丹阳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整装地质服务产品。
【启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  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启动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项目区耕地地力提高0.5个等级。由专家组依法独立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验收依据。实施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划定,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保护地块、落实保护责任、健全保护图表册、设立保护标志牌45块、建立保护数据库。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37个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1个,新增耕地面积156公顷。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2014年,丹阳市开展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查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可以转换为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和分布状况,编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拟定分阶段开发利用计划。经调查,丹阳市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约341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6%,其中,可开发土地1.24公顷,可复垦土地约3412.35公顷。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集中在司徒镇、延陵镇和开发区,占全市比重均超过10.2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调查】  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调查,分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达到标准、全面改造达到标准、现状已达到标准四种类型,查清全市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及分布状况,编制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成果,拟定分阶段建设计划。据调查,全市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3322公顷,其中,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932公顷,全面改造达到标准27390公顷。延陵镇、珥陵镇和司徒镇建设规模相对较大,其中,延陵镇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6557.59公顷,占全市总规模19.68%。
【规范土地征收管理】  2014年,丹阳市政府出台实施《丹阳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加强政策衔接,规范征地行为,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做实征地补偿资金预存账户;及时跟踪做好批后实施方案工作,明确工作时限做好“两公告一登记”;按时序完善建立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基准年农业人口与农用地数据库;相关事项进入“一张图”系统,提高报批工作效率。
(周玄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