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概况】  2014年,丹阳市纪委推行“三查一监督”联动督察机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规定。全年先后组织35个督察组,开展各类督察暗访80余次,查究各类违规问题15起,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点名通报曝光,有力促进党风政风、干部作风转变。全市“三公”经费下降20%以上。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办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审批和发放车改交通补贴、违反车改纪律、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案件12件,经查实分别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1个月工作性津贴等处理。全年,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或拒收、退还礼品礼金26.86万元,廉政账户总额226.09万元,廉政账户新入账39.07万元。
【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行动】  2014年,丹阳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次“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通过组成4个联合督察组,对全市重点历史建筑、宗教场所、公园、旅游景点、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通过工商局注册登记系统、地税缴税系统查询全市登记名中有“会所、馆、俱乐部、基地、中心”等关键字经营主体,排查经营主体所在场所中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实行会员制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场所、违规出租经营场所。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由市财政局牵头,加强对市级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财务账册核查,确保不发生一笔会所费用。
【作风督察行动】  2014年,市纪委加强全市作风建设重点督察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到餐饮、娱乐、住宿、超市等重点场所和市级机关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问题,尤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规责任人严格问责追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作用。全年共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起。继续加强对留用车辆管理,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日常尤其是节日期间留用公务车辆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和GPS车辆定位监控系统中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规范管理。
【节日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党风廉政教育,防范各种不廉洁行为发生,2014年,丹阳市纪委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入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书信助廉”,向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出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廉洁公开信1800余份,重申“八个严禁”要求,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开展“文件促廉”,在各个节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节假日期间发送相关廉政短信,对各位领导干部及时廉政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