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4年,丹阳市按照江苏省、镇江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进展。年初,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目标,按时序推进法治政府基础建设。2014年,又有14个单位被确认为丹阳市依法行政示范点,7个单位被确认为镇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开展民主决策,制度建设质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政府法治工作改革】 2014年,丹阳市全面深化法制工作改革。贯彻落实各级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五项清单”,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三统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清理公布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22项,取消39项,暂停行使47项,下放78项。全面清理公布行政权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市43个部门除行政审批事项外,共有行政权力5200项,暂停行使492项,取消103项,量化处罚自由裁量15382个,实现“目录之外无权力”,清理工作严谨协调有序。推进其他分类改革。清理取消市级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尝试开展并联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直通车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机制,完成“一库四平台”统建任务,全面运行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平台,实现网上预约申报等。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秩序】 2014年,丹阳市共审核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10多份,符合要求正式出台发布6份。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向镇江市政府和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严格程序管理,严把立项关、审查关,未经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文件中设定许可、收费条件没有法律依据不予出台。成熟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健全公开听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和实施效果后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后评估制度,组织对市政府发布实施满2年的5份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市规划局、丹北镇、民防局等单位及时清理自行制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对满2年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
【开展“规范执法”专项行动】 2014年,丹阳市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重点推进执法信息“四公开”、实施“5+1”专项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对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规范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和细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全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市烟草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和市交运局、烟草局、水利局分别获得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一等奖。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50多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审查。
【行政复议工作】 2014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0件,受理35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维持24件,驳回5件,以和解、调解和终止5件,撤销1件,无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复议意见书的情况。通过“三公开”“三推行”“两加强”“一平台”的九项举措,打造“阳光复议、法制惠民”工程,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选择部分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听证会,由复议委员会委员参加听证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衡量部门、镇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全年度,市法院审结行政案84件,共开庭审理6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件,参加协调撤诉28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市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351件,有效化解1330件,调处成功率达98.4%以上。
(周根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