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概况】 2014年,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开展五方面工作。一、助推改革发展。支持和监督行政区划调整、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融投资计划报告和“同级审”审计整改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视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经济转型。组织代表视察政府公开承诺的30个重点项目建设并召开情况通报会,听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专题调研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视察文物保护工作,下发工作建议书助推城市交通及停车场建设,推进城乡建设。听取农业园区发展和粮食安全情况汇报,视察村庄环境整治,专题调研农民建房问题,推进“三农”发展。二、完善创新监督方式。出台《预算初审听证规则(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以绩效管理深化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监督。召开预算初审听证会,选择镇村公交财政补贴项目,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财政投入绩效进行充分论证。开展水环境专题询问,推动水环境整治工作。对法院、发改经信委、交运局和教育局4个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评议。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建立咨询专家库,以制度和人才保障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三、促进民生改善成效彰显。专题调研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视察城区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开展法律监督惠民生,视察社区矫正工作、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听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193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6件120人(次)。四、发挥代表作用。出台《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暂行办法》,开展“五级代表大走访”活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广泛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并召开建议意见交办会,组织代表培训20批次近750人次。五、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指导吕城、延陵两个试点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出台《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