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城市创建

【概况】  2014年,丹阳市在连续5届获得江苏省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大力展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教育和引导市民遵守法律、法规,合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对全市39个社区,313个新老小区,37个城中村进行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访,综合运用宣传栏、公益短信、文明标语、公交站台、橱窗广告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分别于2014年9月15日、10月24日、11月22日,三次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全面细致梳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抓细抓实,不留死角,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2014年12月,丹阳市荣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
(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