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概况】  2014年,丹阳市“三新”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拆迁总面积为77.89万平方米,新增入住农户数2902户。经考核认定,剔除国有土地拆迁、村庄环境整治拆迁、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拆迁等,全市“6+1”园区内拆迁和可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拆迁总面积为32.28万平方米。2014年度“三新”建设奖补资金总额为1200余万元。另外,丹阳市云阳街道、吕城镇2个镇(街道)和开发区建山村、贺巷社区等6个社区获得镇江市“三新”建设升级达标行动先进镇、先进社区称号。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2014年,丹阳市立足农村改革三大课题,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居住证试点、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研究编制乡镇基本公共服务通则等试验内容,强化项目推动,梳理、申报丹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项目,得到省委农工办的肯定和支持。加快项目推进,在皇塘镇滕村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市选择珥陵镇整镇推进,其余镇各选择一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共22个试点村,873个村民小组,2.9万户农户,0.84万公顷耕地)。至年底,入户调查、测绘制图等工作全面展开,确保到2016年总体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初步建成1个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司徒、皇塘、珥陵3个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王庭)
【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2014年,丹阳市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按照积极引导、稳步实施、规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并对经市统筹委审核认定、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给予一系列政策扶持。主要有:示范家庭农场将获得政府奖励。对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将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镇江市、省示范家庭农场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政策扶持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项目扶持、优先农机补贴、优先技能培训、优先用地安排、优先金融扶持。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和税收扶持力度。家庭农场的保额标准在自愿的前提下可适当上调(不超过省定上限),由此产生的额外保费,由农场主和市财政各承担50%。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做到单独投保、单独开单、单独理赔。试办农村信用责任保险,为家庭农场主提供借款信用担保和相关财产人身意外保险。家庭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另外,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江苏省村庄整治工作交流会在丹阳召开】  2014年5月20日,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交流会在丹阳市召开。市领导陈可可、金夕龙、马耿良出席会议。市长陈可可介绍丹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表示丹阳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更好地推动、促进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争创长效管理的示范单位,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副市长马耿良汇报丹阳市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情况。丹阳市明确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移交城管局具体负责长效管理及考核,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移交水务集团进行长效维护,使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丹阳市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创建示范县(市)”。
【“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启动】  2014年5月29日,在丹阳市“美丽宜居镇村”建设规划设计合同集中签约会上,江苏省住建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丹阳市规划设计院与11个任务镇(区、街道)签订“美丽宜居镇村”建设规划设计合同,标志着丹阳市“美丽宜居镇村”建设正式启动。丹阳市在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继续行动,对乡村环境提档升级,启动以宜居宜业为核心的“美丽宜居镇村”建设,用3~5年时间打造一批“美丽宜居镇村”。预计到2017年年底,有30%以上的规划布点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庄”的标准,有30%以上的镇达到“美丽宜居镇”的标准。
【村(社区)减负意见】  2014年,丹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按照“减轻负担、长效治理、回归自治、服务村(居)民”的总体要求,近半数与村(居)民群众关系不密切和偏重形式、实用性不强的工作被取消。经过对基层社区事项的梳理,按照与村(居)民群众联系密切不密切的原则,确定清理标准和准入标准,除了台账、创建评比等形式主义工作被取消外,还清理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和指标。本次清理共取消工作任务18项、占比19%,创建评比20项、占比41%,组织机构21个、占比62%,纸质台账44项、占比68%。取消的事项,占基层社区整个工作事项的42%。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014年10月16日,丹阳市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推进该项工作,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向深入发展。2013年以来,丹阳市在皇塘镇滕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4年,确定在珥陵镇整镇推进,在其他各镇(区、街道)选一个村作为试点,2015年在全市推开,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土地“二调”成果为依据,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市委书记童国祥在会上强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2014年丹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确权登记更是重中之重。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整合资源,确保工作推进到位,使这项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为顺利推进丹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丹阳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通过评审】  2014年10月26日,丹阳市召开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评审会,《丹阳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通过评审委员会验收。从2013年10月开始,丹阳市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启动。此次规划期限为2014年~2020年,规划涵盖各镇和1个省级开发区,225个行政村,规划总面积1074.44平方公里。示范区将功能定位在绿色农产品生产和示范基地、区域农产品加工基地、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先行区、新型城镇化示范样板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示范区以及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通过对农业发展格局的规划和发展,力争到2020年,把丹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主导产业聚集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项目资金整合的投入区,并基本实现生产技术科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生产手段机械化、生产组织社会化、增长方式集约化、农业经营产业化以及农业服务社会化。
(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