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民 收 支
【概况】 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245元,比上年增加7401元,增长16.1%。其中,国有经济单位、集体经济单位和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6247元、54637元和4880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8%、13.0%和36.4%。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3083元】 2013年,丹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35320元,比上年增加3012元,同比增长9.3%。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30120元,比上年增加2963元,同比增长9.8%。在城镇居民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25624元,占72.5%,经营性净收入4123元,占11.7%,财产性收入435元,占1.2%;转移性收入5138元,占14.6%。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62元】 2013年,丹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生活消费支出17962元,增长11.3%。其中,食品支出6576元,占36.6%;衣着支出2236元,占12.5%;居住支出1022元,占5.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253元,占7%;医疗保健支出980元,占5.5%;交通通信支出2105元,占11.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058元,占17%;其他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32元,占4%。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6983元】 2013年,丹阳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983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工资性收入10188元,增长12.3%,占60%;家庭经营收入5260元,增长10.9%,占31%;财产性收入636元,增长9.7%,占3.7%;转移性收入899元,增长15.7%,占5.3%。
【农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05元】 2013年,丹阳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05元,增长11.8%。其中,食品支出4610元,占35.2%;衣着支出1005元,占7.7%;居住支出1485元,占11.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680元,占5.2%;医疗保健支出732元,占5.6%;交通和通信支出1887元,占14.4%;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2425元,占18.5%;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81元,占2.1%。
(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