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保 险

【概况】  2013年,丹阳市以促进民生幸福为根本,全面落实惠民举措,全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实现新农合在上海异地实时结算。继续完善社保扩面征缴,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03万人,新农合参保61.64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62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2.09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5万人。
【丹阳成为省“城乡居保便民快捷服务示范点”】  2013年,丹阳市被确定为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便民快捷服务示范点。4月28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丹阳市召开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城乡居保服务缴费不出村、领取待遇不出村、咨询查询信息不出村、领取资格认证不出村)”工作调度会,全省13个辖市和14个县(市、区)参加会议。丹阳市作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试点先进单位在会上作经验发言。2009年,丹阳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单位,将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基层平台建设与“十五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建设活动和覆盖城乡的五级服务网络结合,在完善镇(区)平台的基础上,推进社区和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3年,全市参保人数达28万多人,积累基金6.8亿元,有13.3万余人领取养老金,城乡参保覆盖率达99%以上。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新政策试点】  丹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自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07年9月1日进行政策调整,出台新的保障办法,但仍然存在保障制度、保障层次、保障标准不统一的问题。2013年,丹阳市在云阳镇先行开展被征地农民保障新政策试点,共筹措资金1.07亿元,进入新政策保障范围有1822人,被征地保障对象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82人,全部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缴4766万元。
(朱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