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管 理
【概况】 2013年,丹阳统计工作突出经济普查重点,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常规性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措施,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控制办法》,规范原始报表审核,实行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评估制度,加强数据管理与控制。加强全市基层单位统计机构建设,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完善统计原始资料,保障源头数据质量。2013年,云阳、界牌、皇塘等8个镇成为省级达标镇级统计机构,吕城镇荣获省级示范单位;6个镇成为统计服务、乡镇统计工作、法制建设等特色的镇江市级达标镇,丹阳市被授予全省统计工作示范县。二是发挥优势,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统计产品特点,科学划分,突出时效性、超前性、可比性。提高经济形势分析频度,每月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例会,每季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状况,加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开展课题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丹阳市低收入家庭及村级集体经济调查报告》荣获镇江市政府调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三是开展各项统计监测。按时按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贸易等15个统计专业月报、季报及年定报工作,完成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各类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实施以基本实现现代化为重点的指标体系监测,全面兼顾反映城乡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等方面监测评价工作;围绕结构调整,重点加强和改进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统计服务手段,扩大统计服务对象,深化和完善社情民意统计调查工作。创建“丹阳市调查中心”,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公众安全感调查”“勤廉指数调查”“创建生态市满意度调查”等民意调查项目28个。四是突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优化统计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基层统计信息网络进行扩容提速,接入统计内网,实现以市统计局局域网为中心,上下内外联网。2013年,市统计部门对全市工业、建筑、房地产等5个专业34个单位和2个镇级单位开展统计监审,积极配合镇江市统计局完成对后巷镇统计监审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丹阳试点先行】 2013年8月16日,镇江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会议在丹阳召开。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1~12月全年度资料。丹阳是镇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先行单位,自8月16日起,在1个月时间内,分时段、分步骤开展“区域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工作,从中总结出完备可行的经验,推动全镇江市普查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通过试点先行,全市共核查出法人单位11657个,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的7640个相比,增长52.6%;产业活动单位831个,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的720个相比,增长15.4%;个体经营户50152户,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的49605户相比,增长1.1%。
(徐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