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管 理
【概况】 2013年,丹阳市围绕“稳物价、惠民生”目标,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积极服务丹阳经济发展。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18%,低于江苏省0.12个百分点。实行优惠收费政策,取消收费项目448项,减轻企业负担2.5亿元。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强涉农、涉教、涉医等价格监管,办理价格举报咨询40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起,实施经济制裁134.61万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展价格鉴证业务,完成各类鉴证1342起,涉及金额8.4亿元。服务丹阳“四城建设”,完成房屋征收评估1400余起、面积15.73万平方米、金额6亿元。市物价局价格工作居于省、镇江市前列,被江苏省物价局评为价格工作先进单位、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价格监测先进集体、价格认证工作先进集体、价格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成本工作先进集体;被镇江市物价局评为价格监管先进单位。获镇江市价格系统综合考核第一名、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图61 市物价局局长陈渭明(右)走进丹阳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为群众解答物价问题
【为企业减负2.5亿元】 2013年,市物价局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涉企收费优惠“幅度最大、范围最广、项目最多”的减负方案,再次取消和免征收费42项、降低7项,为企业多节省成本近5000万元,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负2.5亿元。会同市财政局、监察局重新编印2013版《丹阳市主要收费项目目录》。严把收费许可关,逐一审核“收费许可证”,审验收费资格,校对收费依据,录入收费信息,审验收费单位275个,审验总额达70亿余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6个涉企收费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优惠收费政策执行和公示上墙情况。2013年,市物价局获江苏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实施医药价格改革】 2013年1月,丹阳市4个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正式实施“四降一提”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四降”是指降低医院药品销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部分检验项目基础套餐,降低重复检验和降低高值耗材销售价格。“一提”是指合理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改革,4个医院的门诊、住院均次收费同比涨幅分别回落5.5和1.2个百分点;药费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以药养医”难题。
【天然气价格改革】 2013年3月,丹阳市实施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市物价局经过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至2.42元/立方米,并实行阶梯式气价,即: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实行分档,50立方米以下执行基本价格,50立方米以上执行上浮价格,上浮幅度为基本价格的20%。同时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9月,市物价局根据发改委通知,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中准为3.63元/立方米,允许上下浮动不超过15%。改革充分考虑公益单位和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学校、敬老院执行居民气价,特困职工、低保家庭给予每月每户5立方米以内的用气量减免。
【“智慧社区物价频道”正式开通】 2013年6月,市物价局和市广电集团共同主办的网络电视“智慧社区物价频道”正式开通。该频道通过经营者报价、监测员采价和物价部门审核汇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公布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水电气价格、教育收费、电视电信、公共交通等10类价费政策,定期发布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百姓日常生活消费领域的民生商品价格。市民可以通过该频道了解菜价、超市商品价格、价格政策法规、物价动态等资讯。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控目标实现】 2013年初,丹阳市制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5%以下”的预期调控目标,实际上涨2.18%。丹阳市出台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签订价格调控目标责任状。在全市设立25个价格监测点,聘请80余名监测员,实时跟踪监测全市主副食品、大宗工业原材料等300余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建成大统华、欧尚等11个平价蔬菜商店,规范平价商店经营管理,全市共销售平价商品236万公斤,销售金额1346万元,累计为群众节约生活开支107万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2013年3月,H7N9型禽流感发生时,迅速启动“防控人感染H7N9型禽流感应急预案”,对防治H7N9型禽流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重点监测、重点巡查和专项整治,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图62 市物价局价格工作人员给市民发放价格政策宣传资料
【市场价格监管新举措】 2013年,市物价局推出市场价格监管新举措,价格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有保障。一是初步构建“一个信用库、两大平台、三套辅助系统、四级管理、五项制度”的价格诚信体系,在全市评出3个“A+级”单位,推荐参加“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二是规范明码实价、规范市场行为、规范行业行为。三是开展“三项治理”。治理涉农收费,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深入镇、村,检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农民减负;治理教育收费,开学前,认真审核学校收费标准,对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乱收费现象进行重点整治;治理商品房价格行为,严格监审50个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价格,备案商品房面积127万平方米;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查处9起违法行为。
(吴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