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概况】 2013年,丹阳市公安机关确立“践行民生警务,铸造亲民公安”的理念,将其融入到服务发展、社区警务、群众工作、平安建设、科技强警、作风建设方面,确保公安工作更加贴近丹阳发展大局,更多惠及广大群众、更加利于激发全警热情。提升维稳“保障力”。推行敏感节点常态化维稳机制,完成各级“两会”等60余批次维稳安保任务,处置“丹化”集访、“圆通”破产等群体性事件50余起,攻克部督“12·9”韩国牧师非法传教专案。完成重大项目风险评估121个,增长300%。对全市211个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解决服务需求500余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千警进万企”活动,同步推出“云信通”、公安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手段服务群众。创设“12345”民意访评中心,梳理汇总19个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改。新建关爱留守儿童“蒲公英之家”,帮扶群众3000余人次。创新推出命案侦破合成作战机制,命案侦破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型,连续3年34起命案全部告破。成功侦办“9·26”涉黑案件,破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部督组织越境案、省督拐卖外籍妇女案各1起,摧毁盗抢团伙65个,破获各级挂牌侵财、经济、假冒伪劣专案29起(串),累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推进现代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重组巡特警大队,充实巡防警力,优化巡防格局,现场抓获嫌疑人759名,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4%,公众安全感高达95.6%。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清查、“打四黑除四害”、赌博游戏机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查处娼赌案件895起。在深化监管中提升城市“软环境”。将信息技术有机植入交通、消防、危化品等公共安全监管领域,提升监管效能和城市品位。建成交通指挥中心,完成城区30余个路口交通信号升级优化,实现8条主干道“绿波”信号控制,制定实施《城区交通改善方案》,交通事故起数、死亡数同比下降16.8%、5.6%。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改等活动,推行危化品远程监控、信息化管理模式,督促整改各类隐患960余处。优化整合“320”“123”监控,建成3400余个视频监控点位。20个派出所全部建立勤务指挥室、网安工作室。警务实战应用平台、DNA实验室建成投用。攻克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交办疑难信访案件8件,民警执法执勤投诉率下降30%,执法质量考评分上升6%。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党委、公安局、法制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公安机关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68个集体、518名个人获得部、省、市表彰。
【开通“丹阳警风监督评议网”】 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2013年3月,丹阳市公安局利用网络影响力,研发开通“丹阳警风监督评议网”,搭建集测评、投诉、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监督平台,扩大社会监督。开通以来,参与监督测评的群众13730人次,共采集意见、建议143条,办结举报投诉27件。
图39 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图为住户调查现场
【34个“大项目”走访服务】 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以“践行民生警务、铸造亲民公安”为理念,以服务“四城建设”和“十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主动服务贴靠大项目,成立了“大项目”跟踪服务队,全力为区域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全年累计梳理211个“大项目”,明确有85个“大项目”需求公安职责服务。至年底,完成34个“大项目”的走访服务,获取涉及消防、交巡警、治安等方面服务需求32个,通过现场办公解决需求28个,受到项目实施单位称赞。
图40 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领导赴后巷镇、云阳镇开展“千警进万企”走访活动
图41 2013年12月27日,丹阳市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会场
【丹阳市警察协会成立】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理论创新研究,加强警察权益保护力度,开拓警务合作交流形式,提升公安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2013年12月27日,丹阳市警察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丹阳市警察协会章程(草案)》和《丹阳市警察协会资金管理办法》,表决通过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选举产生警察协会第一届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焦建国当选丹阳市警察协会首届会长。
【“两网警务”建设】 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将传统与现代2种社区警务模式有机融合,建设“两网警务(网格警务、网上警务室)”。网格警务在配齐162名社区民警的基础上,选聘1553名网格长、1821名网格长助理,招募2106名志愿者、3563名治安积极分子,制定相应管理、经济补偿制度。凤美新村社区网格化、开发区晓墟警务室“社区六进”、和平桥大定船社区交通(治安)志愿者服务队、开发区“门楼守护员”巡防团经验做法被省、市公安机关推广。网上警务室发帖1063条、咨询答复367条。新桥、中山路、南环路、开发区派出所自主开发软件,建立社区QQ群,通过网上警务室与群众、居民互动,开展网上法律咨询、办事预约等服务。
【完成“亚青会”维稳安保任务】 2013年,丹阳市公安机关以“五个坚决防止”为目标,以重点稳控、破案打击、治安防控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破案打击会战、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加大巡防工作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等措施,推动“亚青会”其间维稳安保工作强势开展。期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余起,排查不稳定因素269个,稳控涉法涉诉访16名,化解各类疑难信访案件6件,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5批次,完成“亚青会”维稳安保任务。
【推进“三电”整治行动】 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设施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2013年,丹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串案4串,破案150余起,案值100余万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1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63万元。发生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同比下降58%,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70%,重点整治地区治安形势得到改观。
【侦破界牌“4·29”命案】 2013年4月29日晚9时,郭某某(男,20岁,安徽省定远县人)、谢某(男,19岁,安徽省定远县人)、韩某(男,20岁,安徽省亳州市人)等人因琐事与张某、赵某等多名云南籍男青年,在界牌镇“一片天”网吧门口持刀、棍、酒瓶等物聚众斗殴,致郭某某死亡,韩某、谢某等人受重伤。接报后,丹阳市公安局成立“4·29”专案指挥部,连续39小时开展侦破工作,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某(男,24岁,云南省昭通市人)、赵某(男,19岁,云南省昭通市人)等12人。
【侦破延陵杀人沉尸案】 2013年6月11日晚,延陵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无锡务工的盛某某(女,20岁,安徽省五河县人)到丹阳会见网友后下落不明。12日,丹阳市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发现盛某某到过丹阳市区与王某(男,42岁,安徽阜阳市人,暂住延陵镇从事废品收购)会面,并随王某驾货车前往延陵镇。6月21日,专案组民警将准备外逃的王某截获,但王某仍不承认其与盛某某接触过。专案组立即调整侦查部署,通过监控和车辆信息对比,判明嫌疑人可能向通济河内抛尸,水上派出所在沿河面经过5个多小时的连夜搜索,在丹茅路通济河桥上游约2公里处找到受害人盛某某的尸体。6月23日下午,王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交待5月28日晚以网友见面为名,将盛某某骗至延陵镇暂住地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纠纷采用手掐脖子等手段将盛某某杀死,并于5月31日凌晨驾车将盛某某尸体抛于丹茅路通济河中的事实。
【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2013年5月初,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发现,绰号“涛涛”(真名张某某,男,24岁,云南昭通人,暂住市界牌镇)的男子与吸、贩毒人员来往密切,有重大贩毒嫌疑,且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市局成立专案组围绕“涛涛”开展调查,发现其弟张某磊在广东负责组织货源,再由张某某负责在丹阳往外“发货”。7月11日,该案被立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8月2日,专案组获悉,张某磊将于近期“送货”,数量较大。专案组立即抽调60余名警力,分15组赶至各地架网布控。8月4日,抓捕组在沪宁高速抓获从东莞“送货”的张某磊,后在界牌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后巷等地抓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雷某某、魏某某、巢某、徐某某、朱某某等人,在后巷抓获张某某“下线”嫌疑人朱某、王某、付某等人,在广东东莞抓获张某磊“上线”陈某某,缴获毒品冰毒1200余克、麻古160余粒以及涉案车辆1辆。
【侦破“9·28”持枪聚众斗殴案】 2013年9月28日晚,丹阳市公安局接报警称万家欢市场附近有人聚众斗殴,并听到枪声。经查,案发当晚,杨某某与张某某、“小力子”等人在市“新华明”游戏室娱乐,因座位问题与泄某某等贵州人发生冲突后离开现场。后得知泄某某等人抓住湖南老乡“强强”,张某某随即提供枪支两把,子弹7~8发,开车将杨某某、“小力子”送至丹凤南路,并在此处负责接应。随后,杨某某、“小力子”各携带枪支一把赶去与泄某某等人发生打斗。杨某某和“小力子”对天开枪后逃至张某某处乘汽车连夜逃至杭州,次日又逃至绍兴。10月1日23时,专案组在绍兴县华舍街道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10月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和平桥派出所投案自首。10月9日晚,专案组民警起获涉案仿六四式手枪一支。
【侦破2起故意杀人案】 10月17日下午,丹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陵口镇大运河与越渎河交界处的长裕码头河边发现一块人体胸部尸块。20日、22日,又先后在丹金溧漕河邓家桥附近发现4块尸块。11月2日上午,专案组根据渔民反映,又在丹金溧漕河珥陵段发现一块尸块。经过19天的侦破,11月5日20时,专案组在市“千家乐”菜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21岁,丹阳陵口人)抓获,破获2起现行杀人命案。经查,10月4日凌晨,在市华南新村暂住地,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因感情纠纷与女友王某某发生争吵,将其掐死,并用匕首在卫生间将其分尸,后骑电瓶车分三次将尸块抛入京杭大运河。同时,经进一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交待,11月5日,因在销售其女友手机过程中与二手手机店主陈某某(男,40岁,福建人)发生矛盾,遂以低价出售古董为由将陈某某骗至陵口镇煦庄村家中,用铁榔头将其砸死并藏尸家中。
图42 “10·4”杀人分尸案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