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概况】  2013年,丹阳市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继续推进“大督察”工作。围绕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点产业和城乡建设项目,开展各类督察49次,下发《督察通报》10期,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24个单位的26项工作进行公开督办。牵头污染企业整治工作,完成75个化工企业关闭任务、70个化工企业提前签订关闭协议。牵头局部区域水污染治理,使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整治。加强服务环境建设,在全市开展“千企议机关”“三送三禁”等活动,征集的100余条意见和建议均得到有效解决。做好征收拆迁投诉协调处理,共受理电话投诉咨询400余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一票制”扎口收费制度,加强对各类涉企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共减免企业行政审批收费5055万元,减免率达76.3%。开展对16个单位以出租出借为重点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向7个单位发放整改建议书,并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在督察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招投标管理,改进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建立诚信体系等各类意见、建议23条,均得以采纳。
【开展“四城建设”督察工作】  2013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和《2013年“四城建设”督察工作计划》涉及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丹阳市监察局通过开展即时督察、专项督察、月督察、双月督察、季度督察等形式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察督办,认真开展“四城建设”督察工作。全年开展各类督察49次,下发《督察通报》10期,发现问题30个,提出督察建议24条,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落实、慢落实、阻碍落实的24个单位的26项工作进行公开督办,有力地促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的正常推进。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管】  2013年,丹阳市监察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市场等监管力度。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成功实现限额以下工程网上发包,通过积极推进服务类项目电子化的招投标,逐步实现评标远程化、监督网络化和全程电子化,切实减少招标采购中人为因素干扰。全年,政府采购进场交易373次,预算价31697.62万元,中标价25523.11万元,节约资金6174.51万元,节资率达19.48%;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495次,最高限价1189520.73万元,中标价1091521.55万元,节约资金97999.18万元,节资8.24%,有效投诉为零。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要求,2013年,市监察局继续加强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无例行检查日制度”“首次违规不罚制”“下限处罚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等制度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每月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通报。1~12月,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共1259次,较去年同期增加436次;涉企行政处罚327件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26件次,处罚金额390.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40.6万元,同比减少39.2%。二是按照《丹阳市服务经济发展行政行为案例抽查制度》要求,每月会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物价局等部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案例进行抽查。1~12月,全市各类涉企行政行为共计9872件,共抽查471件,抽查比例为4.77%。
【继续推进镇(区)招投标平台建设】  2013年,丹阳市监察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丹阳市2013年镇(区)招投标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依托电子化平台强势推进镇(区)招标平台建设,通过采购电子一体化,实现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依托现代化监控设备切实减少争议。至年底,有10个乡镇安装监控系统。全年对镇(区)招采办工作人员组织4次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招投标工作,实现镇区招投标工作有序运行。1~12月,镇区招投标进场交易102次,预算价4132.22万元,中标价3070.63万元,节约资金1061.6万元,节资率达25.69%。
【推进国有(集体)产权集中进场交易工作】  2013年,丹阳市监察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资中心出台《关于加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的意见》,推进国有(集体)产权集中进场交易工作,切实加强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全年全市产权交易进场交易380宗,成交252宗,成交金额5048.1673万元,溢价金额337.079万元,溢价率7.16%(含司法拍卖项目)。
【开展“千企议机关”活动】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治理慵、懒、散、奢力度,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全面整治机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不良问题,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千企议机关”活动。共向企业发放活动函3000份,收到企业意见、建议及反映问题40余条。对企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对应部门,各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对企业反映部门工作作风等问题,市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查出反映问题属实,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党政纪处理,有力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