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制 工 作

【概况】   2013年,丹阳市按照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机制和方法为契机,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法。按照《丹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等制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积极落实好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丹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定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全年共审核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12件,由市长签署发布6件;按照《镇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组织对市政府发布实施满两年的9件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2013年,丹阳市统一行政复议受理点格式文书,编印下发《行政复议受理点工作手册》,在全市14个镇区全部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完成行政复议受理工作乡镇全覆盖。按照与市法院共同制定的《关于构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相关联席会议,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制定《丹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对各镇区各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行政指导工作培训。编印下发《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汇编》和《行政指导经验交流材料及典型案例汇编》,做到全市整体推进。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优化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网络,形成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
(周根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