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概况】 2013年,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一、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依法监督“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财政总决算、预算执行等情况。批准2012年度财政决算。审议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城市交通及停车场(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与慈善事业发展。专题调研财政专项引导资金和国家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验市、练湖水城和滨江新城规划建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听取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考察市东南片区交通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文化惠民工程、计生信息网络及消防工作。二、实践引领、完善制度。首次召开询问会,以代表询问推进政府重点工程,出台《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询问的暂行办法》。出台《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试行)》,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试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监督。出台《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代表建议办结率达51.2%。三、推进法治、维护和谐。深入推进“六五”普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听取反贪工作、禁毒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及法院构筑四个平台、创新社会管理情况,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信访工作,共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干部46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6件182人次。四、联系代表、发扬民主。制定人大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各镇区人大参加各项培训,组织人大骨干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培训,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提高代表参政履职能力。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履职激励和保障等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公示、代表履职卡、代表活动“四固定”等制度,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月、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增强代表与选民联系。推动镇区人大组织建设,实现“两专一办”建设全覆盖。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配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丹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办公室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推动镇区人大组织建设,全市所有镇区实现“两专一办”建设全覆盖(人大主席专职化、人大秘书专业化、设立镇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