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概况】 2012年,丹阳市实行镇(区)残联机构独立,理事长专职,镇、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方案。全市14个镇区专职理事长经岗前培训,正式履职,完成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在7个镇推进社区康复室(站)建设,配备康复指导员及康复协调员,增配一批残疾人康复器材,健全残疾人训练服务档案。指导埤城和界牌两个托养中心,联系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让残疾人肢体功得到改善,并获得劳动报酬。市级公办托养中心建成,12个镇级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良好。发放护理补贴家庭数达422户、低保家庭重残补贴达143户。四名盲人在镇江市第一届盲人诗歌朗诵比赛中获奖。向镇江市残联推荐11名运动员苗子,在省残疾人青少年游泳比赛中,刘赟涛获金牌2块、陈议获铜牌1块。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 2012年,丹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使用面积7000平方米。服务中心包含市级残疾人公办托养机构、文体中心、维权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康复中心等功能区域,具有吃、住、娱乐、阅览、康复等综合功能,可同时接纳100名残疾人托养、50名残疾人康复训练、100名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5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王国保 陈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