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心

【概况】  2012年,丹阳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招投标原则,打造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四位一体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市场环境。全年,进场交易项目累计867宗,涉及资金64亿元,同比增长26.14%。其中,政府采购进场交易449次,预算价30814.56万元,中标价26666.37万元,节约资金4148.19万元,节资率13.46%;工程建设类进场招标交易418次,最高限价610955.56万元,中标价564053.98万元,节约资金46901.58万元,节资率7.6%;土地挂牌15宗,成交价16.75亿元,溢出起始价1.99亿元;产权交易36宗,成交总价60.68万元,增值2.04万元,增值率3.36%。有效投诉为零。中心先后获镇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单位、镇江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三等奖,受到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治工办通报表彰。
【建成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2012年,市招投标中心建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四位一体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将项目进场登记、招标公告、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资格审查、发布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招投标全过程和现行现场工作全部转移至网络招投标平台完成。通过引入第三方CA认证、数据加密、电子签章等技术,实现“网上交易”,达到“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操作、网上监督”,遏制招投标各方主体违规干预和扰乱招投标活动行为,恶性价格竞争等现象得到控制。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2012年,市招投标中心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两场联动”,规范各方行为。全年,标后督查项目58次,责任人见面1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制定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规定并有效落实。出台《关于建立丹阳市招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规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场主体以及从业人员行为。中心信息网对外公开曝光10个恶意弃标企业、9个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企业。对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按照规定被限制进入丹阳市招投标领域。
【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流程】  2012年,市招投标中心强化“十个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即统一窗口受理。所有交易项目都经中心窗口受理,至年底,共收件217次;统一信息发布。全年中心网站信息发布2200次;统一操作流程。组织开发招投标管理电子化监管系统,招投标整个流程于监管系统平台完成;统一文件审查。全年共修改和修正违规条款152次;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设立投标保证金专户,对工程、交通、水利、教育等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评委管理。现中心评委库共有评委395人,随机语音抽取评委共1500次;统一备案管理。至年底,备案管理项目共41项;统一标后督查。成立督查小组,对中标企业项目组到岗在位情况、项目进度、合同变更、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签定“阴阳合同”、借资质挂靠等方面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每月通报;统一资格后审。依法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统一法人代表面谈制度。进一步推动市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依法打击借资质挂靠等行为。

图130  江苏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许畅怡(右二)视察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章宁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