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管理

【概况】  2012年,丹阳市“充分就业镇(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充分就业镇达到9个,云阳镇、朝阳社区分获省级“充分就业镇、社区”单位。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四类群体”的重点扶持,并以大学生创业就业为重点,建设创业示范区,打造“创富在丹阳”平台,助推、激励大学生充分创业就业。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补贴、送温暖”,帮助118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内外并举,搭建劳务交流平台,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举办“2012春风行动”,并指导各镇(区)开展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广泛建立劳务基地,多次组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民间职介机构和企业赴贵州、宁夏等地招工。并通过举办重点企业用工劳务洽谈会、组织劳务输入方到企业实地参观等方式,促进本地企业引进劳务。推进劳动人事仲裁人民调解工作,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率达100%。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748件,结案2733件,结案率达99%。
【丹阳建立12个外省劳务输入基地】  2012年,丹阳分别在安徽、江西、甘肃、河南等地建立12个劳务输入基地,2012年共计引进劳输人员93344人。皇塘、云阳、新桥、界牌4个镇成为省“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831人,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12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劳动监察工作】  2012年,丹阳市劳动关系趋向和谐,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人性化,劳动执法规范化,完善劳动关系“三色预警”制度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和职工的合理诉求。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用人单位2350个,接受群众投诉举报945件,立案312件,结案率100%。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共书面审查用工单位4187个。开展餐饮行业、劳务派遣用工、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等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025个,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0050份,补缴社会保险5150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48.5万元。
(周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