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概况】 2012年,丹阳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造法治文化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以体制机制建设促动队伍管理,为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与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市司法局荣获“江苏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镇江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排头兵单位”、“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三争一创”优质服务部、“勤廉先锋岗”称号,丹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被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嘉奖。
【纠纷调解工作】 2012年,丹阳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451件,调解成功9250件,成功率达97.8%。市司法局与法院、公安局和保险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指派专人驻点,为道路交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便民服务,调解纠纷273件。
【设立镇区惠民法律服务站】 2012年,丹阳市在14个镇(区)设立惠民法律服务站,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000余次,化解各类纠纷460余起。装修设计市调处中心,面积达500平方米。陵口被评为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法律服务工作】 2012年,丹阳市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法律双服务行动”,共走访企业458个,发放“联系卡”或“咨询函”340余份。全市律师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公民个人法律顾问768个。启动法律服务“绿丝带”行动,8个律师事务所与城区18个社区结对开展法律服务,主城区覆盖率达100%。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旧城改造拆迁等项目提供公证服务,为上市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等涉企公证191件。共办结公证4976件,发现虚假情况和材料11起,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公证处在涉民涉企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质服务科室。
【普法工作】 2012年,丹阳市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团,开通短信普法宣传平台,开办“曲阿大讲堂”六五普法专题、企业专场普法讲座、“法律大讲堂校园行”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到基层”,“律师送法进社区”,“法律进家庭、平安在万家”,“城乡姐妹共携手,同为和谐添光彩”等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筹建市级法治文化广场,埤城法治文苑、司徒法制宣传一条街、吕城法制文化广场等建设初具规模。
【法律援助】 2012年,丹阳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打造以14镇(区)法律援助站、18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9个律师事务所代办点为网络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新刷29个户外法律援助墙体广告,形成“3公里法律援助宣传圈”。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50件,超额完成镇江市局下达的620件指标,列镇江第一。建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与12348同台办公,接受咨询620余件。丹阳市首例肾脏捐献移植公证以及列入“省十大优秀援助案例”的肖光兴工伤赔偿案,得到国家、省级媒体报道。
【童国祥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2012年8月1日,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童国祥调研市司法行政工作。童国祥参观丹阳市司法局综合服务大厅,听取司法局局长潘国芳就司法局在主动服务大局、筑牢维稳防线、关爱民生保障、弘扬法治精神、突出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工作的汇报。童国祥对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新要求。
【延陵镇成立诉讼和法律服务站】 2012年5月23日,丹阳市延陵镇成立诉讼服务站、惠民法律服务站,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惠民法律服务站通过与诉讼服务站共同构建“业务交流,工作协作,联调联治,排查预警,及时处置”的工作格局,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合力的服务方式,推动“三解三促”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加快法律服务进镇村、进社区、进农户步伐。
图60 2012年5月23日,丹阳市首个诉讼服务站、惠民法律服务站在延陵镇成立。市司法局局长潘国芳为服务站揭牌。
【丹阳社区矫正工作受镇江嘉奖】 2012年,丹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受到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嘉奖。一年来,丹阳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密监管措施,确保矫正安全,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80人,解矫330人,在册587人。因不服从管教处分64人,收监7人,因表现良好表扬15人。公开招聘18名社区矫正“社工”分配到司法所工作。租用迈村茶场和司徒万新公司作为市特殊人群综合管理教育中心,组织各项教育活动23场、参与人员1320人次。
图61 2012年,丹阳市社区矫正局为基层矫正执法队伍配备15辆社区矫正执法车,10月24日,在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举行执法车交接仪式。(李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