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12年,丹阳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602件、8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9件、672人,同比上升5.4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57件、1599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920件、1285人,同比上升21.57%。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毒数量20余千克的陈某等16人跨省特大贩卖毒品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1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所立贪污贿赂案件均为大案,其中,科级干部5人,案值10万元以上的案件占60%。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80万余元。开展反行贿教育“五个一”活动,强化源头治理。共撰写犯罪分析文章18篇,受理查询申请689批次,开展预防讲座13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7次,受教育人数1070余人。报送的作品《水》在江苏省廉政公益短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有5个单位和个人在镇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获奖。
图59 2012年10月12日,丹阳市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诉讼监督】 2012年,丹阳市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人,纠正不当立案7人,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追捕20人,追诉25人。加大刑事、民行申诉案件审查抗诉力度,共提请刑事抗诉2件、2人,建议提请民事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43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作出息诉处理。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对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2件次。创新监所谈话机制,精心选择谈话对象,把握关键环节,及时跟踪谈话结果,做法经验得到高检院监所厅的转发。
【新刑诉法对接】 2012年,丹阳市检察院以项目化、课题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和完善,积极对接修改后的刑诉法。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协商制定实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做法经验得到省检察院转发。与丹阳法院会签《庭前会议规则(试用)》,对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提起方式、具体程序、内容和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得到省检察院有关领导的肯定批示。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监督维权、犯罪预防等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维”的一体化。加强办案工作区改造,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制度,促进规范执法。
【检察科学化管理】 2012年,丹阳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检察科学化管理的意见》,采取工作周报、上下班指纹打卡、每月通报督察等10项措施,加强检察科学化管理,做法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赞扬并推广学习。构建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建立电子化案件管理系统,实行刑事案件受理告知、扫描装卷等“五统一”模式。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公诉科科长张静雯当选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对任职满5年的4名中层正职轮岗交流,公开选拔3名中层正职和4名中层副职。实施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到接待窗口接访制度,成立“青年检察官流动服务队”,与江苏省检察院、上海闸北区检察院开展公诉练兵活动,与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检校共建,以“曲阿法学社”为平台开展疑难复杂案例研讨,建立“学、练、赛”相结合的岗位练兵长效机制。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