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概况】  2012年,丹阳市围绕发展大局、保证政令畅通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度,全市行政审批主体和许可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大力实施简政放权,镇江向丹阳下放权力事项60项,市本级向开发区下放审批事项38项。对《关于继续执行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有关优惠政策的意见》进行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加强对各类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反弹,严格实行“一票制”扎口收费,全年为企业优惠减免收费5379万元。围绕严明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参与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人事招录工作执法监督,确保招考选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对全市27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净盘盈资产16.38亿元。开展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查,对全市77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病事假等8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专项清查,共清理出765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每年为市财政节省资金2000余万元。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督办工作,先后参与25起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4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制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十项制度的意见》,牵头开展“四项排查”督查,共成功化解积案24件。
【构建大督查机制和格局】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重要职能,创新督查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构建大督查机制和格局。一是整合督查资源。成立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11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四城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督查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日常工作,有效整合党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督查力量。二是明确督查重点。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查事项实施即时督查;对列入镇江市重大项目、“对标找差”核心指标实施每月督查;对丹阳市重大项目实施双月督查;对丹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实施季度督查。三是创新督查机制。改变以往查台账、听汇报等传统督查方式,综合运用现场督办、专题督办、发放通报等形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共下发《情况简报》7期、《督查专报》10期。开通督查“110”电话,第一时间对亟需解决问题督办落实,提高督查效率。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事项,按情况不同分“红黄蓝”三色发放督办单。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印发《丹阳市市级机关重点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细则》,将14个镇(区)和各部门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且占30%的权重,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终“对标找差”考核情况及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落实、慢落实、阻碍落实的16个单位进行问责处理,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责任追究。全年共开展各类督查67次,督查的225项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有力推进,重大项目完成率比上年提高12.30%。大督查机制被镇江市委评为创新工作一等奖。
【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出台《丹阳市关于优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从优化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畅通绿色通道;服务大项目建设、落实优惠政策;让利企业和投资者、规范执法行为;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服务民生发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涉企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电子监察、严格执行纪律;优化工作作风、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10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为构建丹阳市风清气正政务环境和廉洁高效行政服务机制提供坚强保障,有效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提高行政审批集中度】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会同市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共梳理出应进审批中心权力事项412项,已进中心权力事项186项,拟进中心权力事项226项,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权限集中度,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的意见》,其中新增科技局、车辆购置税两个单设窗口,设置民宗、残联、档案、计生、物价、教育、粮食、旅游、体育、盐务、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窗口,同时成立海事、航道、公路、住房公积金等8个行政服务分中心,实现行政主体部门进驻率100%,应进项目进驻率100%。
【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出台《201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主线,治理招投标环节存在突出问题。一是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共36个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全面核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丹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丹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等8项配套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构建起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共开设12个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一个区县级综合专栏和11个区县级部门专栏,信息发布总量1730项,其中有项目信息560项,信用信息1086项。经过省测评,丹阳得分居于镇江7个县级专栏第一名。四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对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对前期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前期工作规程进行修改,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丹阳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开展前期工作,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未经前期办验收项目不得实施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共有67个项目通过前期工作验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管】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加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市场等监管力度。全年进场交易项目累计867宗,涉及资金64亿元,同比增长26.14%。其中,政府采购进场交易449次,预算价30814.56万元,中标价26666.37万元,节约资金4148.19万元,节资率13.46%;工程建设类进场招标交易418次,最高限价610955.56万元,中标价564053.98万元,节约资金46901.58万元,节资率7.67%。全市共拍卖挂牌土地230宗,成交额23.99亿元。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成效显著,对312国道东侧地块等15块土地成功实施网上挂牌出让,涉及面积469.19亩,成交金额16.75亿元,增值1.99亿元。
【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要求,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继续对贯彻落实“无例行检查日制度”、“首次违规不罚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一是每月定期对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全年涉企执法检查共827次,较上年同期增加53次,同比增加6.80%;涉企行政处罚211件次,较上年同期减少8次,处罚金额677.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60万元,同比减少7.60%。二是按照《丹阳市服务经济发展行政行为案例抽查制度》要求,每月会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等部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案例进行抽查。全年各类涉企行政行为共计6218件,共抽查372件,抽查比例为6.10%。其中执法检查案例79件,行政处罚案例64件,行政审批(含收费)案例229件,并对3起违反软环境建设的市环保局、市药监局超时审批进行通报。三是对113个涉企服务中介机构调查摸底,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引入外地机构,确保丹阳中介市场开放有序,参与竞争,并自觉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规范各镇(区)招投标平台建设】  2012年,丹阳市监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区)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丹阳市2012年镇(区)招投标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对镇(区)招采办工作人员组织4次专题培训。7月,会同市招管中心组成督查小组,对各镇区贯彻落实情况和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各镇(区)基本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发布、统一开评标、统一定标方式、统一保证金收退。全市14个镇(区)共有91个项目进入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共涉及资金3086.14万元,节资率24.36%。
(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