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制 工 作

【概况】  2012年,丹阳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12年再次被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一是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全市行政复议权。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二是继续探索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在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基层。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市法制办与市法院共同制定《关于构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到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五是整体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专项评查,提高全市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评估工作水平。六是加强镇(区)法制工作。将政府法制工作延伸到乡镇,13个建制镇和经济开发区全部设立法制工作室。七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八是积极推进行司徒镇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周根葆)
【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联席会议】  2012年4月10日,丹阳市法治办召集政法委、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民政局、发改经信委6个协调指导小组牵头单位的负责人召开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联席会议。6个协调指导小组组长分别交流工作打算,市法治办对法治建设任务安排以及12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解作解读说明,并对各协调指导小组承担相应责任、落实各项任务提出要求。
(彭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