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概况】 2012年,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一、围绕中心,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审查批准2011年本级财政决算,审议2011年预算执行同级审计和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批准通过政府提交年度融投资计划和大项目融资议案。听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科技创新、现代物流业发展、生产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二、推进城乡一体发展。落实市委交办任务,加快实施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审议综合交通一体化建设,听取生态市建设和代表重要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调研“万顷良田”建设,视察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三、推进民生。审议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督办学前教育审议意见、“完善扶贫助困长效机制”和“加大城市廉租房建设”代表重要建议办理。调研学校债务化解,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改造建设,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市食品(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筹建等工作。视察粮食安全、慈善事业发展、计生奖励政策兑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以及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听取防震减灾、学校安全和残联工作。四、突出法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推进预算法、环境保护法、校车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视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层人民法庭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督办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听取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审议通过44名人民陪审员任职议案。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82人次,对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推进代表作用发挥。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确定“代表培训月”,对人大工作骨干、人大代表开展人大知识和业务培训。开通代表手机短信、彩信平台,加强代表联系。核准72名市人大代表担任28个部门行风监督员。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向选民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月等活动。加强指导和推进镇人大工作,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人大制度。
【依法任命32名市政府组成人员】 2012年5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依法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命。任命蔡国璐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盛嘉华为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韦立忠为市教育局局长、张鸿宾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尹建伟为市公安局局长、张建明为市监察局局长、蒋云清为市民政局局长、潘国芳为市司法局局长、金夕龙为市财政局局长、汤春曙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束瑞成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周东明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盛建华为市规划局局长、蒋兆祥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符卫国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智仁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赵丹心为市水利局局长、刘宏程为市商务局局长、陆中华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国强为市卫生局局长、孙蒙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戈光华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国庆为市审计局局长、王春辉为市体育局局长、许玲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三秀为市统计局局长、眭国民为市旅游局局长、陈渭明为市物价局局长、黄锁荣为市粮食局局长、秦元国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商传贵为市民防局局长、王强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并举行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向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