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工 作

【概 况】  至2011年年底,丹阳市有城乡低保户5350户10773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164万元。 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350元和220元提高到380元和300元,全市有农村五保户1704人,7月1日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4200元和3200元提高到5100元和4000元。有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5222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1902万元,对162名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残疾人发放救助金35.60万元。对困难群体26894人次发放节日慰问金433.70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五次物价补贴共368万元,对困难对象497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6万元。对772名遗孀对象发放生活补贴350万元,将930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体系。投入227万元,对411名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435名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安置保障金1663万元。投入100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卡1.20万份,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年240元、90~99岁每人每月5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尊老金”。新建社区居家养老中心36个,全市累计73个。投入50万元,建成运行丹阳市“康居乐”虚拟养老院。投入300余万元建成丹阳市老年康复中心,设置床位152张。红叶颐馨园养老院一期主体工程完工。新办福利企业3个,安置70名残疾职工就业,全市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4301人。福利彩票销售1.16亿元,列全省县级市第八位,募集福彩公益金1160万元。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0951对。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九类人员共335人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51.22万元。接待求助人员1211人次,直接受助285人。新接收社会弃婴19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1件;新增社会团体10个,共有150个;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共有113个。在镇江市最早成立社会组织评估机构,丹阳市建筑业协会被镇江市民政局评为4A级社会组织;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尊老爱老先进单位、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先进单位、镇江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丹阳市“三争一创”优质服务部门;丹阳市被评为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十强县(市) ;民政系统被评为丹阳市文明行业,民政局党委获首批镇江市党务公开示范点、丹阳市“五好”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6个社区(村)被评为“镇江市和谐示范社区”】  2011年,丹阳市云阳镇凤美新村社区、开发区锦湖社区、司徒镇丁庄村、吕城镇蔡塔村、陵口镇陵口村、访仙镇草塘村6个社区(村)被评为“镇江市和谐示范社区”。2011年,丹阳市新建万善园、朝阳新村、嘉荟新城3个社区服务中心,全市共有19个城市社区、112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服务用房面积达400平方米。为加强社区管理工作,在云阳镇凤美新村社区实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在城市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社区按照每200户设1个片长、每两幢楼房设一个楼长,共设有362名片长。
【慈善救助7750人】  2011年,丹阳市将外来务工人员及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纳入慈善救助范围,《中国社会报》、《新华日报》等媒体作了典型介绍。全年共投入648.60万元开展五项慈善救助工程,共救助7750人。其中,投入246.60万元开展慈善助学工程,救助贫困学生2047名;投入219万元开展慈善助医工程,救助658人;投入113万元开展慈善临救工程,救助2000人;投入20万元资助全市20个社区慈善超市,救助低保家庭成员3000余人;投入50万元与省、市联合开展青少年重大疾病救助工程,救助45人。
(郦吉明  杨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