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 况】  2011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目标,加强科学监管,努力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对大中型餐馆推广“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规范管理。对农村自办宴席实施备案管理和跟踪指导。圆满完成十余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任务。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塑化剂”污染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134个,受理投诉举报26起,抽样检测94批次,立案查处案件70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08次,没收标识不规范或过期食品添加剂65公斤,查处无证经营158户。全年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73份,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1879家,签订率100%。全年共受理23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保健食品立案4起,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9起。全年新办药店41个,变更许可项目48个,换证40个,GSP认证89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30份。移送工商查处违法药械广告11件。受理投诉举报24件,抽检药品429批次,查处违法药械案件87件。至年末,全市共有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3个,产业规模在全省乃至全国县域经济中份额最大。丹阳市医疗器械工业总产值约占全省七分之一、全国三十分之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获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法治丹阳创建先进单位”、“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处罚案卷二等奖”等荣誉。
【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和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  2011年10月12日,丹阳市召开全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会议对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省餐饮安全示范市”各阶段具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一是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市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3年时间,达到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标准,实现10个100%创建目标:市、镇、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对镇(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镇(区)以上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0%建立诚信档案;实现药品监管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100%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100%符合《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设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建立直报点,实现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00%直报。二是力争2012年上半年创建成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图79  丹阳市召开餐饮(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设施和自身管理水平,2011年,丹阳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誉风险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和目标,结合“江苏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县评定细则”,对全市2338个餐饮服务单位中1672个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良好,信誉度为A级的有60个(其中学校食堂46个);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分别为良好、一般的,信誉度为B级的共360个;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一般的,信用度为C级的共1252个。
【开展餐饮环节添加剂专项整治】  2011年5月初,丹阳市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6月至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环节添加剂专项整治。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并加大对葡萄酒和白酒质量、“瘦肉精”、“地沟油”等检查力度;对全市餐饮单位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餐饮单位建立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非食用物质使用情况;严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制定餐饮食品添加剂规范,明确可添加品种、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要求大型餐饮单位、集体配送和中心厨房建立使用添加剂申报备案制度。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1969户,其中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308户餐饮服务单位上报使用情况,并对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监督抽检食品和相关产品539批次,责令改正23户,自行整改的有102户,行政处罚10户,没收标识不规范或过期食品添加剂约50公斤。
【出台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2011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举报7类危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为可获奖励。无罚没收入的,给予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奖励;有罚没收入的,分3个等级按罚没收入的15%、10%、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重大案件的匿名举报人也可以作为奖励对象。

图8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阜阳社区联合举办“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全国科普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出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2011年6月,丹阳市出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含:一是预案适用范围,划分4个事故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明确工作原则。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现场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各组分工。三是建立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四是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事故发生地镇(区)政府、餐饮服务提供者、医疗机构等食品安全事故涉及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五是规范处置程序。包括预案启动、现场处置、应急升级、响应终止、调查终结、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
【发布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操作指南】  为有效防范大型宴席食品安全风险,规范辖区内大型宴席活动,2011年5月,丹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针对大型宴席特殊食品安全风险,制定发布《丹阳市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操作指南》,这是丹阳市首次发布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操作指南。《丹阳市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操作指南》明确规定,大型宴席的菜谱设计应遵循5项原则,即菜谱订制要慎重、菜肴品种要适量、菜肴工艺要简单、熟食卤味要控制、生食菜肴要限制。此外,对大型宴席食品加工过程中相关要求做出规定。
(束俊华  孙 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