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 况】  2011年,丹阳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241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3320件,同比分别增长19.27%和19.58%, 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19件,同比增长16.53%,审结民商事案件10046件,同比增长30.69%,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7件,处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53件。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307件,执结227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1亿元。
【市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2011年,丹阳市法院以争创全省、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审判运行显现良好态势,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审判管理、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评为省级先进。4月,在全省法院开展“两项活动”推动“三个提升”动员大会暨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丹阳法院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市法院被确定为小额速裁试点单位】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13个省52个基层法院就“一审终审”的小额速裁模式进行试点。经省高院研究确定,全国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丹阳法院是全省首批4个试点单位之一。在试点工作初期,主要受理财产性纠纷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财产纠纷案件,并在试点工作初期免收诉讼费。至年底,共有1049件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速裁,其中,仅有2件判决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9.8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足5天,社会反响良好。

图48  2011年9月2日, 全省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在丹阳市召开。
【一项司法建议入选全省十大司法建议】  在省高院公布的2010年度全省十大司法建议中,丹阳市法院承办的《关于加强律师与法律工作者规范代理的建议》入选。市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某些公民以个人名义进行诉讼代理,存在代理人冒充当事人签名、违法收费、指示当事人提供伪证、相互之间恶意串通等不规范的代理行为,不仅影响法院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也影响法院裁决的公信力和广大司法工作者的形象。为此,市法院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加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队伍监管的司法建议。
【丹阳市法院部门负责人】  如表: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政治处田光先纪检组刘玉兔
执行局王宇晖监察室左国平
办公室史  展研究室徐云方
立案庭刘绛昱刑  庭张  峰
少年庭颜连良民一庭邢永忠
民二庭周  强行政庭王建平
行政科张一峰审管办、审监庭邱国良
法警队周维新司法鉴定科马玉群
导墅庭郑鸽仙吕城庭葛家栋
  续表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后巷庭韦禄宝
(李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