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醋业商会·
【概 况】 丹阳市醋业商会于2005年5月28日成立,现有会员22个。商会自成立以来,以维权服务为重点,努力促使丹阳市制醋业健康发展。先后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会员企业处理质量、侵权等各类案件30余起,不仅维护丹阳制醋业的商业声誉,而且为会员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至2011年年底,市醋业商会有9个企业获得受国家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陈)醋生产资格,其中8个获得“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使用资格,占镇江市的33%,成为镇江市生产“镇江香(陈)醋”的第二大生产基地。
【帮助会员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011年上半年“瘦肉精”等食品事件发生后,市醋业商会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与食品相关的20多项法律法规,组织会员企业参加镇江市香(陈)醋卫生质量知识讲座,帮助会员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把住食醋质量关,对所有原、辅材料进出库都制订验收制度和查证制度,坚持做到“三不、二严禁、一召回”:即不合格的大米不收,无生产企业提供的证照资料和检测报告的原材料不收,国家没有认可的食品添加剂不收,严禁防腐剂超标、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随时召回不合格或问题产品。
(孙夕庚 景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