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概 况】  2011年,丹阳市行政监察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建筑市场、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各类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央扩内需投资项目和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丹阳市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暂行办法》、《丹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组织参与政府集中采购开评标工作286次,采购金额1.54亿元,节约资金2132万元,节资率为13.6%。共对311起国有、集体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涉及投资金额39.17亿元,节约资金3.46亿元,节资率为8.12%。2011年,全市共拍卖挂牌土地112宗、301.39公顷,成交额22.54亿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率100%。全年共签订廉政合同153份,收取项目廉政保证金327.90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就做好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78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加以督促整改。调查丹阳市鼎新塑件有限公司、丹阳市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等发生的18起安全生产事故,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开展“勤廉先锋岗”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2011年,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各单位所有窗口服务岗位,开展以“争当勤廉先锋、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勤廉先锋岗”创建活动,有40个职能部门和14乡镇,向市效能办上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其中38个职能部门、12个镇上报70个候选岗位。采用民主评议和网络评议的方法,从中选出20个“勤廉先锋岗”。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市监察局针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2011年先后制定《丹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丹阳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着力改变全市存在的前期工作薄弱等问题。牵头交运、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按照中央治工办《关于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分四组对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国有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会同市发改经信委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筹建工作。在丹阳市门户网站建成丹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对项目和信用信息的相关内容的录入和上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对各共建单位联系人和录入员进行业务培训。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2011年,市监察局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无例行检查日制度”、“首次违规不罚制”、“下限处罚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通报。1月~12月份,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共716次,比上年同期减少82次,同比减少11.4%;涉企行政处罚201件(次),比上年同期减少22(次),同比减少10.9%;处罚金额73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6万元,同比减少4.9%。按照《丹阳市服务经济发展行政行为案例抽查制度》要求,每月会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物价局等部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案例进行抽查。全年共编发案例抽查通报10期,并对涉及一个部门的3起违反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行为予以责令整改。
【13个镇区的招投标子平台建成】  在新桥镇、导墅镇进行试点并获得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市监察局积极将该项工作向全市推开,所有镇(区)均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出台相关操作文件规定,并会同市招管中心对所有镇(区)招采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至年底,有陵口镇内部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完成招标,涉及资金231.73万元,节约资金33.17万元,节资率14.3%。
(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