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体系建设

【概 况】  2011年,市纪委深入贯彻江苏省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惩治腐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权力监督为核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排查梳理工作,不断完善丹阳特色惩防体系。工程建设领域新出台和拟出台制度10项,累计达42项,在镇江市率先形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体系。制定“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全市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将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共对2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副科级以上12名,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2011年,市纪委按照镇江市委的要求,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市纪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积极申报镇江市级“党务公开示范点”,市委、市民政局党委、云阳镇党委、延陵镇党委、市烟草局、农委兽医站、吕城镇河南村被镇江市委评为“党务公开示范点”。司徒镇、市住建局、市人民医院、开发区荆林村、云阳镇九房村等15个单位被评为丹阳市“党务公开示范点”单位。
【村民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2011年,市纪委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按照镇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召集各镇区分管农经工作的副镇长、农经站负责人,镇区纪委书记,农委、民政局等人员,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8月2日,召开全市农村“三项工作”会议。到10月底,全市154个建制村已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同时,下发《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汇编》,要求全市各镇区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行,切实发挥其监督作用。
【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实现全覆盖】  2011年,市纪委协调市农委在全市农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和资源)清理工作,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联合农委对行政村的财务人员、镇区农经站站长共计268人次进行5次清理工作业务培训,于9月初和10月中旬联合市农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组成了三个检查组,对各镇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至10月份底,“三资”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从10下旬开始,市农委积极联系电脑公司,安装“三资”信息化平台,并组织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到11月底,全市所有建制村“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部建成,资产、资源相关数据全部导入系统。
【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011年,市纪委会同市府办、法制办,对全市39个部门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多次开展各部门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推进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并接受二次验收。通过检查,各行政权力机关的覆盖率、办件率都有提高,至11月底,全市办件数达到1.67万余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已经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进行实时监察,至11月,累计对市规划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的200余件异常办件进行预警纠错。
【开展“三重”委托审计】  2011年,市纪委根据丹阳市近年来新项目、新设基金情况,及时对“三重”(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审计项目对象库进行调整完善,对“三重”委托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起草《关于确定2011年“三重”审计委托项目的请示》,报市政府批准后,选择“沪宁城际铁路丹阳段绿化工程决算审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土地整治资金审计”、“市人社局(含医保中心)绩效审计”等4项内容作为2011年的委托审计项目,先后纠正问题16个。
(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