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概 况】  2011年,市纪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镇江市级示范点9个,丹阳市被评为镇江市廉政文化进机关先进地区。举办并电视转播“党旗飘飘”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文艺晚会,组织88个单位5500名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廉政账户新入账34万元。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抽查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抽查29个单位,抽查面30%。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嫌疑的单位3个,追缴财政资金575.25万元,追回违规支出153.53万元。对违反规定的6个单位共给予2.4万元的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报批报备制度。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后续监管,对留用的117辆公车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违反公务用车规定受到相应处理。
【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防范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2011年,市纪委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入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向全市领导干部发廉洁公开信1800余份、赠送廉政贺卡1800余份,重申“八个严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下发《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全程监督原公务用车拍卖】  2010年年底至2011年初,丹阳市市级机关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1月1日至3日,丹阳市公务用车公开拍卖在会展中心举行,公开拍卖273辆原机关公务用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许文出席拍卖活动。由丹阳市金桥拍卖公司负责执拍,9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竞拍,总成交额近2100余万元,溢价超出前期评估近800万元,无车辆流拍,无违规信访件反映。此次公开拍卖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实现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双赢”。
(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