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人物

【镇江市人民奖章获得者王伟耀】  王伟耀,丹阳市沃得集团董事局主席。他用二十余年的时间,把一个固定资产只有几千元的村办小厂,发展成资产突破百亿元、拥有8个子公司、1个上市公司、员工人数上万人,并涉足多个领域的“中国500强民营企业”和“镇江市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在发展企业的同时,王伟耀积极奉献爱心、回报社会。近年来,他不断为地方社会和民生事业慷慨解囊,出资3000余万元用于村企合作建设新农村;与市慈善会签约1000万元冠名慈善基金;作为中国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的发起人之一,为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捐赠100万元;捐赠200万元用于援建西藏希望小学。汶川地震发生后,他个人捐赠200万元,发动员工捐款134余万元,并捐赠总价值超过1100万元的10台挖掘机和20台装载机。2009年7月,他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赴京参加表彰大会。2011年7月26日,在民主推荐、调查核实、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经过镇江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王伟耀被授予“镇江市人民奖章”及证书。
【全国道德模范张雅琴】  张雅琴,丹阳市金桥村原党总支书记。自2000年担任新桥镇金桥村党组织书记以来,她团结带领广大干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该村从负债20余万元的经济薄弱村转变为集体年收入超540万元的经济强村,人均收入从5000余元上升到15400元,村容村貌发生巨变,综合实力跻身全市各村前列。由于长年日夜操劳,张雅琴积劳成疾。生病期间,她还念念不忘村里的发展,坚持抱病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张雅琴生前获得全国好人榜爱岗敬业好人、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省十佳农村新女性、省“三八”红旗手、省和镇江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省和镇江市劳动模范等诸多殊荣,成为全国全省的学习典型。2011年,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揭晓,张雅琴荣获全国道德模范中的敬业奉献模范。9月,张雅琴丈夫陆荣华赴京代其领奖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及江苏省领导罗志军、李学勇、曹卫星的接见。
【江苏慈善奖获得者朱小坤】  2011年10月12日,由江苏省委、省政府主办的江苏省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江苏慈善奖”在宁揭晓,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荣获“最具爱心慈善捐赠楷模”殊荣。多年来,朱小坤默默无闻地资助未曾谋面的江西一家三个孤儿读书,并每年拿20万~50万元助学奖学金资助南师大贫困生就读,先后组织向汶川地震、青海玉树灾区募捐200余万元,并出资冠名丹阳市最大一笔1500万元天工慈善救助资金,每年从天工拿出不低于300万元用于前巷村新农村建设及村民福利,累计用于慈善资助资金高达数千万元。
(史志办)
【“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校长奖”获得者朱万喜】  2011年11月15日至16日,由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主办的,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颁奖典礼暨中国教育创新论坛在北京举行,丹阳六中朱万喜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校长奖”荣誉称号。在这之前,特级教师朱万喜进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二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成为丹阳市第一位进入该名单的校长。长期以来在朱万喜倡导的“觉悟”核心办学理念引领下,丹阳六中从行动研究、课题研究、课程研究三个层面,逐步完善以《中学生自主管理研究》、《中学生自主学习策略研究》、《自主课堂实践研究》等为依托的“自主建构教育”。朱万喜带领全校师生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努力追求质量发展、精细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学校的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绩效、办学特色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升。学校荣获“镇江市文明单位”、“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绿色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科研兴校先进单位”等多项表彰奖励。
(周竹生  贡永清)
【感动丹阳十大“三农”人物】  丹阳市评选出2011年感动丹阳十大“三农”人物。2011年12月29日晚,丹阳市举行感动丹阳十大“三农”人物颁奖仪式。市领导李茂川、裔玉乾、冷书成、王健为十大“三农”人物开奖。张雅琴、王金和、王东良、张锁林、姜建新、谢桐洲、沈中泉、范萌、杨书芳、吴小菊当选本次感动丹阳“十大三农”人物。感动丹阳十大“三农”人物评选是经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投票,并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后产生。社会群众投票人数达15万余人,代表投票达500余人。
【老红军钟正明】  2011年11月25日,老红军钟正明因病逝世。钟正明1917年3月出生于江西省兴国县,1931年1月参加革命,1933年3月入党,4月加入中央红军模范师。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以及第五次反围剿、湘江、四渡赤水、平型关、保卫八路军总部、淮海、渡江等战役。历任乡共青团书记、红一方面军、红四方面军战士;八路军三四四旅通讯员、旅部及冀鲁豫纵队、南下纵队机要员;新四军淮海军分区机要股长、三师供给部政治指导员、盐阜分区三团政治处民运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二纵队后勤部政治处民运股长,三十军九○师政治部直工敌工科长、特纵战防炮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华东军区装甲兵司令部政治部军法处长、武进县人武部第二政委、丹阳县人武部政委等职,1965年离职休养。文革前后曾兼任丹阳县委常委、县政协副主席等职。1964年授予上校军衔。后调整为正师职,享受军级待遇。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