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民 生 活

【概况】 2008年,丹阳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602元,比上年增加3713元,增长15.5%。其中,国有经济单位、集体经济单位和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3959元、25957元和2202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6%、27.4%和16.4%。第二、三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1550元和3926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7%和21.2%。企业、事业、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3016元、37350元和5462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5%、20.7%和17.5%。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8704元】 据百户城镇家庭抽样调查,2008年丹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20139元,比上年增加2915元,同比增长16.9%。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8704元,比上年增加2311元,同比增长14.1%。在家庭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4857元,占79.4%;经营性净收入2193元,占11.7%;财产性收入244元,占1.3%;转移性收入2846元,占15.2%。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10元】 据百户城镇家庭抽样调查,2008年,丹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13073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生活消费支出10110元,增长2.5%,占总支出的77.3%;转移性支出1624元,增长41.5%,占总支出的12.4%;社会保障支出1324元,增长91.7%,占总支出的10.1%。在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4475元,占44.3%;衣着支出1209元,占12.0%;居住支出773元,占7.6%;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749元,占7.4%;医疗保健支出541元,占5.4%;交通通讯支出805元,占8.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256元,占12.4%;其他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1元,占3.0%。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9070元】 据市百户农村家庭抽样调查,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11874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人均纯收入9070元,比上年增长12.6%。在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5298元,增长13.3%,占58.4%;家庭经营收入3238元,增长10.4%,占35.7%;财产性收入136元,增长24.7%,占1.5%;转移性收入399元,增长18.0%,占4.4%。
【农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0元】 据百户农村家庭抽样调查,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总支出为11161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生活消费支出7400元,增长12.5%,占总支出66.3%;家庭经营费用支出2313元,增长9.4%,占总支出20.7%;转移性支出1302元,增长63.6%,占总支出11.7%。在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2888元,占39.0%;衣着支出500元,占6.8%;居住支出861元,占11.6%;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56元,占4.8%;医疗保健支出518元,占7.0%;交通和通讯支出917元,占12.4%;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1218元,占16.5%;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43元,占1.9%。(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