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
【概况】 2008年,丹阳市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卫生监督力度。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326/10万,其中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32/10万。完成手足口病防控任务,报告病例686例,无死亡病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通过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评估。完成国家流感监测点工作。全年灭螺172万平方米,完成东王电灌站中层取水防螺省血防重点工程,《电灌站涵管中层取水阻断钉螺向灌渠扩散的研究》获镇江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丹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结核病防治“五率”指标97%以上。2008年,丹阳市被确定为国家科技部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模式。制定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处理等预案。实施“六小店”建设达标行动,卫生许可、准入条件达标率在99%以上。投入创卫资金200余万元,树立130个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对城区973个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城区127个饮食店进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通过29项专项整治和“蓝盾”系列行动,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调味品加工和食用油脂加工等经营单位的卫生质量。开展职业病预防性监督。市卫生监督所与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审查工作,检查单位300余户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完成职业健康监护7000余人次,对江苏海润半导体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预评价进行审核。市卫生监督所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授予“食品药品安全及产品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宗 俊 关 涛)
【开展“蓝盾一号”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2008年,为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蓝盾一号”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蓝盾一号”共检查单位360个,其中学校食堂129个,校内商店57个,周边餐饮店93个,商店81个,有17个单位无原料采购索证;检查从业人员2155人,持证率97%;抽检学校食堂餐具样品670份,合格率96.87%;有56所学校食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检查后出具意见书76份,对12户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6万元。
【食品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008年,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120个学校食堂和973个餐饮单位进行全面量化分级。全市学校食堂评出A级单位20个,B级单位63个,量化分级率100%。城区餐饮单位评出A级单位31个,B级单位226个,C级716个,量化分级率97.3%。量化定级标示在各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上,并向社会公示。
【监管工地和单位食堂】 2008年,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建设局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调查摸底,提出食堂卫生要求,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加强亚硝酸盐管理和备案管理等工作。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等突出问题,市卫生监督所与“三创三清”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丹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对单位食堂的建筑、设施、卫生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单位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关 涛)